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52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
文号
弥林草党组发〔2022〕8号
发布日期
2022-06-21
信息名称
中共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林水中心,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局属各科室、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报经市委备案同意,现调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孔令光:主持林业和草原局全面工作,联系局机关党支部、弥阳街道林水中心、江边乡林水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江海军: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分管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云江: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国土绿化、退耕还林还草、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林业科研与推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和开发利用、林业规划、苗木培育、林业项目建设工程等工作。

  分管生态保护修复科(退耕还林还草科、市林业和草原工作站、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森林和草原防火科(市林火监测中心)、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站)、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市苗圃。

  联系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虹溪镇林水中心、五山乡林水中心、西三镇林水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星传: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巩固脱贫攻坚衔街乡村振兴、组织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监管、统计、宣传、统战、宗教、工青妇、老干部、机关日常运转、民族团结示范、综治维稳、反恐、防邪教、禁毒、扫黑除恶、信访、档案、督查督办、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人居环境提升、林业改革、国有林场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森林康养产业等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国有林场管理科)、竹园国有林场。

  联系竹园国有林场党支部、老年人协会,竹园镇林水中心、西一镇林水中心、西二镇林水中心。

  副局长刘建梅: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督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草原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护林员督促检查、林长制、林草信息服务、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基层林业站建设、政务服务、法制建设、保密等工作。

  分管资源林政保护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森林督查办公室)、市野生动植物保护暨自然保护地工作站、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木材检查站(市林政稽查大队)、市林长办公室。

  联系东山镇林水中心、巡检司镇林水中心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局党组成员、市林火监测中心主任普爱明: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主持林火监测中心(防火办)工作,兼职负责市林长办工作。

  联系朋普镇林水中心、新哨镇林水中心。

  AB角岗位方案:推行AB角工作制度,孔令光和李星传互为AB角,刘建梅和杨云江互为AB角,杨云江和普爱明互为AB角。A角(或B角)离开岗位或因其他公务不能处理分管工作时,应将相关工作和有关材料移交B角(或A角)。A角(或B角)返岗或业务处理结束时,B角(或A角)应主动交流公务处理情况,并返回相关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