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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8/2024-0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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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民政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26
信息名称
弥勒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弥勒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弥勒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国家的决策和省、州、市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民政基本职能,不断加强社会治理,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各项民政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以实际行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现将弥勒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作为年度重要任务来抓。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把学法普法用法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法治建设专题会、支部主题党日等会议学习研究内容,多次组织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法治建设思想内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建立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规执法意识。

  二、法治建设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普法形式更加丰富有效。一是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系列重要活动时间,结合民政职能,围绕扫黑除恶、禁毒防艾、消防安全、养老诈骗、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普法的深度、广度、宽度。二是开展民政特色普法宣传活动。利用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国际社工日、全国助残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三是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员的作用,通过入户走访、慰问活动等,积极向服务对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地名管理条例》等法规。四是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在大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弥勒民政”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民政普法专栏,常态化推送最新普法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利用朋友圈转发普法知识,将各类普法知识第一时间推送给“普法工作人员”,让大家有法可普、有法可依。

  (二)强化法治监督制约工作更加精准到位。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局党组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健全反腐败工作相关制度,从源头上筑起廉洁防线。研究解决民政领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做好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每月常态化公布城乡低保、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2023年,我局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20件,已经全面完成办结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案案有回复,办结率达到100%。

  (三)深化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发挥法律顾问实效。积极推进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局党组能够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严格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依法实行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的公开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对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充分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随机抽查办法和双随机抽查指导意见,每季度对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进行抽查检查,抽查覆盖率达到100%。提升民政服务大厅服务标准化水平,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和“一部手机办事通”,强化服务效能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弥勒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

  (四)基层治理更加精细有力。一是持续推动移风易俗。积极推动新一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结合实际,把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河流管理保护、邻里和睦、孝老爱亲、犯罪可耻等内容纳入其中,发挥其规范约束和指引作用,逐步形成党建引领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二是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有力。下发《弥勒市民政局关于弥勒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社区群众、培育社区文化、参与社区治理、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作用。选取新哨镇夸竹、羊街、招纳社区等农村社区作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试点,加强农村社区文体团队建设,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注重发现培养农村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加强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截止目前,弥勒市共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71家,已全部录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市民政局与元亨社工机构合建,资源共享,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奠定基础。三是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政策扶持有力。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领域社工和志愿人才培养不断强化。2023年度,我市新增持证社工89人,与2020年及以前通过考试人数13人相比,增幅达585 %,与2021年通过考试人数18 人相比,增幅达394 %,与2022年通过考试人数68人相比,增幅达31 %,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数和通过率均创历年新高。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宣传力度不足。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宣传形式还停留在宣传条幅、电子屏、宣传单上,线上和线下结合的还不够紧密。宣传范围存在领导干部范围内开展的多,在一般工作人员和基层群众间开展的少。

  (二)学法深度不够。民政法规政策众多,受限于知识能力和专业水平,对法律法规掌握水平还不够高。

  (三)民政执法力量较弱。民政业务工作量很大,面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地名、慈善等众多执法领域,实际从事民政执法工作人员数量仍需增加,执法力量还较薄弱,执法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履行普法责任、依法有效化解民政领域矛盾纠纷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协调重点环节,关注重要任务,切实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扎实学规学法,真正提升综合法治素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持续加强党内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等民政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学习,加大民政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民政工作的能力。

  三是补齐工作短板,全面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文明规范。全面依法民政职能职责,兜紧兜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依法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确保全流程、全要素依法规范。

  弥勒市民政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