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公示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1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1〕47号)文件精神,下达弥勒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按照弥勒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拟对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7月22日至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市民族宗教局反映。联系人:苗文彦,联系电话:0873-6129170。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