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的公示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108号)文件精神,下达弥勒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41万元。按照弥勒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拟对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月16日至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市民族宗教局反映。联系人:苗文彦,联系电话:0873-6129170。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表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