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526
信息分类
部门工作计划总结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文号
弥民宗发〔2023〕6号
发布日期
2023-02-16
信息名称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各项职能,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方便群众办事。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与权责清单联动调整机制,积极在事项管理系统完善州级下放事项信息,做到政府清晰晒权、企业群众明白办事;二是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我局无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三是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安排专人负责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按时参加省信用业务工作培训会议,对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主要功能、基本操作和融资信用数据归集操作培训,加强社会信用工作业务能力,提升我局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及应用能力数据共享及应用能力;四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设置民宗窗口,方便群众一站式受理;五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数据有序共享,依托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民族宗教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100%,主动评价率96.34%、好评率100%。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1.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一是对以我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政策法规科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主体,分管领导和科长为审核人员。二是安排专人不定期对本部门制定或为市政府代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适时清理,对已公布的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坚持领导到位,“一把手”负总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要求,加强了信息公开规范管理。指定民族事务科科长作为信息发布员,坚持把政务公开与建设服务型机关紧密结合起来,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2022年,在市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条,其中:工作报告1条,公示类9条。

  3.建议、提案回复率达100%。2022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无政协委员提案。我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部门主责,按照“面商在前、答复在后”的办理要求,5次开展了代表建议面商、答复和回访工作,积极回应代表的关心关注和意见建议,切实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代表建议办理结果A类、B类各1件。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点项目和经费安排、人事安排和年度考核等工作,在事前都进行充分酝酿和商议,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未搞“家长制”和“一言堂”,增强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实现了思想合心、行动合拍、工作合力。

  2.大力推进决策民主化。制定出台了《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等,详细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和程序。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严格按照流程,由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策,充分发扬民主,提升集体议事决策水平,做到“三重一大”事项邀请市纪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领导参加,确保每一个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3.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提高决策管理水平,我局施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对贯彻落实上级的重大工作事项、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建设、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和其他需要公开的重大决策事项依法公开。

  4.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弥勒市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实行聘用法律顾问工作制,继续聘请局法律顾问,主要对我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监督、实施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案件处理等提供法律服务,确保了我局的重大决策科学性、合法性与可操作性。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强化“三项制度”学习宣传。积极安排局机关干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门教育培训,增强干部职工遵守“三项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求进一步明确各职能岗位和工作岗位职责,切实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的落实。二是制定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了《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三是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配备照相机、执法记录仪1台,5名干部职工具有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在行政执法中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并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四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法制审核主体、内容、标准和程序等。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人员力量,配备2名法制审核员,满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需要。2022年,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4件,开展行政检查61次,无行政处罚和行政执法。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一是2022年10月10日-11月29日,市审计组到我局对局长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按照市审计组的要求,我局做好协调联络,向市审计组提供相关材料等。二是2022年11月7日-11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到我局开展常规巡察。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我局做好协调联络,向市委第二巡察组提供2019-2022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一把手”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相关台账资料,并积极配合民族宗教相关工作的问询。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加大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零报告”工作制度,随时掌握乡镇团结稳定情况。二是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和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强化疫情期间服务管理,制定落实《弥勒市民族宗教领域风险研判机制》。截至目前,弥勒市域内民族团结、宗教和顺。

  (七)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1.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讲活动。组织局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讲活动,积极探讨如何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指导民族宗教工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使局干部职工深剂领会其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始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族宗教工作建设,将法治意识渗透到民族宗教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提高法治能力水平,确保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2.开展党支部理论小组学习。举行市委统战民族宗教党支部理论小组集中学习,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出发,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系列重大问题,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备博大精深的法治思想理论体系。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因此,民族宗教工作要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3.把“宪法宣传周”工作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这条主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二是要求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积极收看云南省“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节目,参加云南省“宪法在你身边”在线答题活动和红河州宪法知识线上答题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共计9人,9人均通过在七彩云端 APP 和红河普法微信公众号参与了答题,参与率100%。

  4.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①强化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民族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市委党校培训班。2022年在云南省“村社区干部”能力提升和学历提升项目弥勒市教学点2020-2022级学员培训班、弥勒市2022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讲座4期,500余人参训。7月召开统一战线非党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培训1期,170余人参训;召开“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示范创建培训4期,180余人参训。

  ②加大典型示范宣传,引领社会新风尚。一是9月21日,组织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弥勒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会议表彰了近年来全市涌现出的5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100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弥省州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统战委员、统战(民宗)专干,曾受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和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全体干部职工144人参加会议。通过表扬先进、选树典型激励社会各界,形成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氛围。二是注重提炼“十一进”示范创建典型,做好借鉴和推广。工作信息《弥勒市“三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同时被国家民委网站、民族时报和省民族宗教委网站刊载;工作信息《弥勒市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被省民族宗教委网站和红河统一战线刊载。

  ③坚持面向群众抓宣传,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全域化。一是在全市掀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1月份组织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弥阳街道、各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开展了主题为“光辉思想照边疆 红河儿女心向党”的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通过在相关单位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宣传推介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等方式掀起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热潮。二是站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生命线的高度,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弥省州属单位,各企业中持续推广《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的签订,让践行《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成为全市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截至目前签约人数为110235人。三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暨民族宗教宣传活动。4月13日,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到西一镇滥泥箐联合开展“加强国家安全观意识教育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日,现场向30余名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反恐怖教育、文化安全教育和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讲解非法宗教的危害,让广大群众了解国家安全法律知识,懂得如何履行自身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四是6月在全市开展“2022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以“学政策法规,做守法公民,喜迎党的二十大”为主题,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弥省州属单位,各企业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五是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报告会。10月21日邀请州委党校讲师团成员、州情研究室副主任、副教授董云娟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专题宣讲。全市各级干部职工、村民代表等共计130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力水平,为弥勒市巩固提升示范市创建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凝聚了共识。六是组织开展11月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在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和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中开展主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高质量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宣传月活动。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2022年来,局长多次召开局务会议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年度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积极贯彻落实《弥勒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局长多次主动专题听取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根据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需要,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市民族宗教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市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虽然每年都部署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但普法内容多集中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民法典、食品安全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较少;形式上采用悬挂布标、组织宣讲、网上知识竞答等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

  二是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和行政执法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3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高标准开展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的刚性约束转化为工作的行动自觉,使各项制度的要求能够落实,推动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良性局面。

  二是不断提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水平。不断优化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机制,加强法律学习,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培养一批懂民族宗教理论、有法律法规素养的高素质民宗工作人员。依据现有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依法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系,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要文件、合同起草过程中的审核把关作用。紧密结合业务,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民族宗教领域各类问题处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