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72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4
信息名称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将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着力强化领导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性。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全局。二是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规划。加强对法治工作的指导督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为下阶段工作做好提前谋划,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二)开展法治教育,落实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积极开展法治教育,进一步引导全体人员树立法治思维。一是局领导带头学法。坚持定期学习,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法制讲座,做到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全体人员积极学法。制定好人员学法计划,明确学法重点,采取集中学与自主学、线上学与线下学、网上考等多种形式推动机关人员普法学习。鼓励干部职工通过报刊、书籍、学习强国、道中华等载体每日学,及时把握当前的新思想、新理论、新要求,不定期在工作群,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政策法规、廉政警示等学习资料,全年已累计推送20余次。三是营造学法浓厚氛围。充分运用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政策法规,形成人人知法、个个守法的良好氛围。全局2023年开展学法12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学习1次。 

  (三)注重队伍建设,落实法治工作保障措施 

  4月12日,在东风农场社区党工委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活动;6月26日在2023年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班暨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培训;7月26日举办弥勒市2023年党外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作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维度一以云南为例》的专题培训;10月9日到巡检司中学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校园宣讲活动;12月30日深入弥勒市彝族学会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会,共21人参加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彝族学会联系彝族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做好宣传教育,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坚持以1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6月全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11月红河州“民族团结宣传月”为抓手,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三个宣传月期间全市共计组织集中学习47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悬挂横幅、宣传标语200余条。二是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4月14日深入弥阳清真寺、西一滥泥菁天主教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宗教事务条例》等国家安全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三是5月、12月,分别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和“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参加民法典、宪法知识在线答题活动。12月4日上午,积极参与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在佛城广场集中开展的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四是在全社会持续推广《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的签订,截至目前签约人数为110348人。 

  (五)严格决策程序,全面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1.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点项目和经费安排、人事安排和年度考核等工作,在事前都进行充分酝酿和商议,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未搞“家长制”和“一言堂”,增强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实现了思想合心、行动合拍、工作合力。 

  2.大力推进决策民主化。制定出台了《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等,详细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和程序。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严格按照流程,由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策,充分发扬民主,提升集体议事决策水平,做到“三重一大”事项邀请市纪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领导参加,确保每一个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3.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提高决策管理水平,我局施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对贯彻落实上级的重大工作事项、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建设、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和其他需要公开的重大决策事项依法公开。 

  4.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弥勒市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实行聘用法律顾问工作制,继续聘请市司法局刘春文同志为局法律顾问,主要对我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监督、实施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案件处理等提供法律服务,以确保我局的重大决策科学性、合法性与可操作性。2023年1月19日,刘春文同志参与了我局到税局的法治宣传活动;7月14日,刘春文同志参与了我局行政诉讼案件的审核;参与了《弥勒市宗教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审核。 

  (六)坚持公正文明,推进严格规范执法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制定了《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二是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配备照相机、执法记录仪1台,执法人员4名。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法制审核主体、内容、标准和程序等。四是按要求编制了《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2023年度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随机抽查13场次,抽查监管对象66个(次),主要检查宗教场所是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人员、财务、资产、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要求进行跟踪落实。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仍需持续深化,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原因是存在重业务轻理论思想影响。 

  (二)普法工作仍存在短板。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还有待提升,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充实丰富。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建立抓政策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持续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一)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法治建设纳入民族宗教工作总体部署,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两名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做到领导、机构、人员、经费、职责五到位。做到有关研究法治建设的会议亲自主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及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和有序展开,促进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从而全面抓好法治建设工作。 

  (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局长认真执行中央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坚决杜绝机关干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和“四风”问题,树立了民族宗教部门务实、清廉、高效的机关新形象。全局干部职工年未发生乱决策、乱审批、乱执法、乱作为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安排制订2023年民族宗教局领导班子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学习内容,通过自主学习、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二是坚持把机关干部学法纳入学习管理要求,坚持每周一上午学习日活动,督促干部职工完成网络在线学法任务,促进局机关干部职工学法自觉性进一步提升,有效拓展法律知识面。 

  (四)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加大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零报告”工作制度。二是制定落实《弥勒市民族宗教领域风险研判机制》。截至目前,弥勒市域内民族团结、宗教和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高标准开展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的刚性约束转化为工作的行动自觉,使各项制度的要求能够落实,推动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良性局面。 

  二是不断提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水平。不断优化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机制,加强法律学习,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培养一批懂民族宗教理论、有法律法规素养的高素质民宗工作人员。依据现有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依法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系,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要文件、合同起草过程中的审核把关作用。紧密结合业务,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民族宗教领域各类问题处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