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202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建设项目征集指南
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东风农场管理局产业发展中心: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和绩效目标的通知》(红财农发〔2021〕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202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建设项目征集。
一、征集范围
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范围内征集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成立、正常运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申报目标: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个以上;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个以上;州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9个以上。
(三)项目产业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的产业政策,产业经济效益明显、带动引领辐射作用大,每个合作社新增带动农户20户以上,促进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四)申报单位近年内无项目验收不合格、会计信息不实、涉税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申报资料详实、无弄虚作假情况。
(五)申报单位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协调督促项目创建申报工作。
三、申报需要上报材料
(一)申报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填报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书。
(二)申报省、州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填报云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展情况表。
四、征集编报截止时间
2021年5月10日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弥勒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赵素娟
联系电话:0873-6122357
邮箱:mlxnjz@126.com
附件:1.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书
2.云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展情况表
3.弥勒市省州级合作社示范社名册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