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48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弥市监发〔2021〕10号
发布日期
2021-04-13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队、所:

  现将《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方案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3日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防范电信网络

  诈骗犯罪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有效预防和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守住老百姓“钱袋子”,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按照《红河州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为我局平安建设和检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落实责任”总体要求,按照“宣传为先、防范为要、部门联动、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全领域覆盖”的工作思路,突出反诈防诈这一重点,压实各级职责,统筹各类社会资源,发动全社会主动参与反诈防范宣传工作,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大幅提升人民群众识诈防诈反诈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反诈工作从单打独斗向整体联动转变,从被动防守向主动防范迈进,实现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数、经济损失数下降的“两降”工作目标,以反诈宣传防范带动打击整治工作发生深层次、根本性变化,努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组织领导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弥勒市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统筹协调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各项工作,确保防诈反诈工作按期完成。

  组  长:赵  科   党委书记、局  长

  副组长:雷云海   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李正斌   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  林   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科长

  马  艳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李建刚   药品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科长

  李文福   质量监督管理科科长

  李  勇   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芳琳   行政审批科科长

  赵学东   弥阳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李  凤   新哨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孙洁莹   竹园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正才   朋普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顾奇生   虹溪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张  涛   巡检司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罗  玲   西一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陈光友   西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蔡琼梅   西三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  星   东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蔡培志   江边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  伟   五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袁贵生   东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周燚旋   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领导责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已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创新完善打击防范犯罪的新机制新手段,提升打击治理的能力水平。省、州、市党委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明确实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把手”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是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第一责任人,要坚决扛实责任,切实履行组织领导、协调督促等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抓紧抓实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要充分发动基层组织,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逐项细化、逐级分解、逐一落地防范宣传任务,形成部门齐抓共管、条线齐头并进的局面,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推动防范宣传工作在基层落实落地见效。落实局单位内部职工安装反诈APP的同时,落实商场、超市、企业、个体户等所有人员安装反诈APP,努力实现市内14至75周岁实有人口100%全覆盖,实现外省区常住我市群众知晓率100%全覆盖,以实现人民群众不受骗、不参与为最终目标。

  (二)广泛深入发动,全员宣传覆盖。各小组成员要注意方式方法,既要确保群众广泛知晓,又要严防失泄密和宣传形式庸俗化、随意化。要避免宣传标语、图文影像等引发歧义,严防因工作不严谨、履职不到位等引发舆情炒作的现象发生。要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积极开展“无诈城市”“无诈单位”“无诈校园”“无诈村寨”“无诈家庭”的文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识诈、反诈浓厚氛围。全力构建“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新格局,严厉打击、严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决遏制案件高发势头。要在各种会议上积极宣传防范要求和防范措施,要做到逢会必讲,常态宣传,时时提醒;利用局机关LED显示屏每天滚动或定时播放,大力开展反诈宣传和警示教育;广泛发放反诈宣传资料,确保辖区内实有人口全覆盖,采取多种形式,扎实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三)抓住关键环节,使用反诈APP。高度重视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踊跃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推出了手机反诈APP(下载安装二维码附后),其功能可以自测可疑涉诈应用,对汇款银行账号和支付账户进行风险查询,通过网上报警及时上传涉案信息,提高止付率。安装反诈APP是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的“防火墙”。

  (四)快速联动反应,强化预警劝阻。各小组成员要与辖区派出所建立联动配合机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劝阻工作,尽最大努力防止群众受骗。同时,要对不听劝阻的被骗人员进行教育通报。不断增强宣传防范工作的指向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大水漫灌”式的普遍宣传与“精准滴灌”式的定向宣传紧密结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小组成员要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抓谋划、抓推进,切实做好宣传防范工作,要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大力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范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全社会反诈防骗的能力。

  (二)注重宣传方式,积极营造氛围。一是深入辖区宣传讲解。在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净餐馆”“管集市”工作,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同时,向农贸市场、超市以及各餐饮服务单位等发放宣传资料、与群众商户进行现场讲解,签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告知书”等方式,增强市民群众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识别并注册“弥勒扫码识诈”二维码,通过弥勒市境内的各类电信诈骗真实案例,学习防诈识诈知识。三是利用社交媒体进行有力传播识诈、防诈、反诈知识,在位于局办公楼一楼大厅醒目位置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预防欺诈标语,利用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公众号,推广近在身边的典型被骗案例,营造全社会配合介入的宣传舆论空气。四是加强统筹,严抓落实。按照《红河州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下载安装并注册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要求市场监管系统及监管对象4月15前完成安装任务,全面开启诈骗预警守护。

  (三)及时上报情况,强力推动工作。各小组成员要不断创新探索适用管用好用的工作措施和方法,形成常态化宣传防范工作机制,时刻牢记诈骗犯罪的严峻形势及开展全民反诈的必要性,确保工作持续发力。请市局各相关科室及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认真做好相关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及汇总管理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及电话:0873 - 3065277

  李正斌:13887309186,李天荣:15208730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