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166
信息分类
部门工作计划总结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28
信息名称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2年,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弥勒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现将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我局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开展专题学习,发挥领导以上率下,带头学习的良好氛围。二是通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法活动,促进干部职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的学习理解,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全局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实效性,全面优化市场监管执法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是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直播,认真聆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向大会所作的报告,领会报告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二是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支部集中学习研讨,促进全体干部学懂弄通精神内涵要义,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的重要部署,着力将大会精神落实到市场监管的各项工作中。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工作。同时,积极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科室队所负责人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职能,促进法治建设工作

  1.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把助企纾困、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市场主体倍增、稳住经济大盘重要举措,作为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践行“三个工作法”的有效载体,扎实开展“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在全市探索推广小河边小组玫瑰花产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模式,坚持主动靠前服务,将办证窗口前移至群众家门口、企业厂房前,主动为市场主体排忧解难。截至目前,全市实有市场主体64318户,与2021年底相比增速为30.86%,位列全州第2位;新登记市场主体18113户(上门办理共8214户),同比增长120.19%。

  2.持续优化市场准入退出。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企业“多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简易注销、“证照分离”等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7个工作时,实现企业新开办、注销“一日办结”“零成本”。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力推动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启用个体工商户智能开办系统,通过智能化申请、标准化填报、自动化审核的方式实现“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开通“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简化注销程序,解决企业注销难、退出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市个体工商户达5.63万户,比2021年净增1.42万户以上,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6553户。办理企业简易注销364户、市场主体歇业备案261户。

  3.监管机制不断完善。一是扎实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推行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引导企业积极履行年报、及时信息公示义务,全面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全市企业年报率92.84%、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84.05%、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5.08%。二是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完善事项清单,推进常态化部门联合抽查,汇总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34项和部门抽查计划98项,按时按质完成抽查工作,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

  4.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畅通受理和解决消费者诉求渠道,加强12315投诉举报热线处置工作,及时处理消费投诉举报,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处理机制建立,提升消费者投诉便利度、满意度。深入开展旅游、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重点经营场所放心消费创建,累计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店66个。今年以来,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568件,其中,12315投诉举报件1207件,信访件31件,12345平台办件24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万元。

  (二)筑牢民生安全防线

  1.守好食品安全底线。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目前,全市共有食品生产企业92家,餐饮服务单位4851家(其中:餐馆4039户,学校食堂271户,其他食堂142户,餐饮类食品摊贩399户),副食品店3993户,小作坊324户。发挥好食安办综合协调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网上宣传培训22场次、培训人员3631人次;以大型商超、大型餐饮单位、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学校及周边摊点等为重点,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野生菌中毒防控、散装白酒、农村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等专项检查13次,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81万户次;强化冷链食品监管,检查冷库192个次、冷链食品经营单位2419户次,开展涉冷链环节核酸检测2560份、结果均为阴性;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26场次,保障7108人次用餐安全;推广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外卖食安封签达1000余家,“餐饮安心码”全覆盖推广,学校食堂、景区景点“明厨亮灶”率100%;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352批次。

  2.守好“两品一械”安全底线。严把药械市场准入关,共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71家,受理审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申请48家;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药品经营单位240户、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996户,医疗器械经营单位230余家。开展冬春季药品安全、“药剑”联合行动、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城乡集贸市场非法经营药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消毒产品违法宣称疗效和添加药物、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严打“新版痛风特效药”等假药专项行动、规范彩色装饰性隐形眼镜等专项检查10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858家次;加强疫苗安全监管,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62家次;加强对药店“一退两抗”类药品销售登记上报情况监测,全市235家门店共上报数据860902人次;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629例,药品抽检15批次,化妆品抽检5批次。

  3.守好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严格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准入,今年以来,共办理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265台,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登记386台,压力管道注册使用登记46560.4米,特种设备信息变更、注销、报废、报停、重新启用80台;目前,全市在用锅炉102台,压力容器683套(台),电梯1550台,起重机械281台,场内机动车300辆,大型游乐设施17套(台),工业管道16.6167公里,燃气管道189.258公里。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公众聚集场所电梯、景区客运设施、大型游乐设施、气瓶充装站、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等为重点,紧盯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等重点环节隐患整改,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23家次,检查特种设备1753台(套)次,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66份,查处违法案件10件;办理弥勒辖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注销使用登记手续4份,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守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加强18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日常监管,并以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燃气具、烟花爆竹、消防产品、磷肥、电动自行车、儿童和学生用品为重点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加大农资产品、建筑材料和车用油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检查市场主体200户次,完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47批次,风险监测9个批次。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查办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案件11件,坚决防止因质量安全隐患导致发生公共安全事件。

  (三)聚焦市场秩序规范整治

  1.强化重点领域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以广告宣传、旅游消费、价格监管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共检查景区景点、旅行社企业及其分支机构440户次,着力维护游客权益,助推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强化广告监管指导,扎实开展违法违规商业广告整治,严厉查处“软色情”“三俗”“特供”“专供”等涉及导向、政治敏感性等虚假违法广告,清除违规广告28条,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9条,行政约谈市场主体18家。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完善辖区内网络市场经营主体数据库,以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站、网店为重点监管对象,“线上+线下”相结合重点监测防疫物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网络交易行为,共检查网络市场主体284户次,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行为,维护网络交易秩序。

  2.强化民生领域执法。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突出重点消费品、重点工业品、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领域,聚焦价格欺诈、行业垄断、非法集资等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公平秩序行为开展执法稽查。以教育收费、校外培训机构和机动车检测收费等为重点,加强对行政事业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价格检查和涉企收费等专项整治,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收费单位及市场主体2134家,责令退款63.49万元,有效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严格粮食市场秩序监管,开展以价格、计量、垄断、食品安全、合同等内容检查市场主体676户次,全力维护粮食市场公平竞争;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工作,排查市场主体50家次;严厉打击非法传销行为,规范直销企业经营。

  (四)推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1.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统筹协调推进我市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总体指导,协调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统一大市场。

  2.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减免责清单”。组织学习《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市监规〔2022〕1 号),按照《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容审慎监管四张“减免责清单”。审慎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大力推行柔性执法,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自我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在执法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包容慎罚”,行政相对人履行行政处罚确实困难的经汇报研讨允许其分期履行。今年以来,对9家涉及注册登记、广告、食品领域首次轻微违法企业责令整改、免予处罚。

  (五)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采取文字记录、拍照、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实现留痕和可追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编制了本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全局各执法办案机构办理的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全部经过案件核审或法制审核。今年以来,全局共办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210件,审核率达到100%。同时,严格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案情复杂以及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由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处罚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正确无误。

  2.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严格审查核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并按照司法部门的要求开展执法证换领工作。为95名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证据管理系统录入信息为换发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作准备,为11名新调入人员报名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3.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海阔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构建事前执法方向咨询、事中执法流程探讨、事后执法案件评查等参与机制,及时解决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复议诉讼、规范执法、风险防控、普法教育等方面的参谋作用,本年度法律顾问参与案情讨论3次,出具书面法律意见7份;审查、修订我局合同等文书1次;对价格、食品、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咨询23次。参加行政复议2起,出庭诉讼1起。

  4.严格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 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操作范围和标准,压缩了自由裁量的空间,有效避免随意裁量行为,保障自由裁量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5.不断践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组织开展案卷评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全面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开展执法活动,规范案件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等一系列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开展普法活动。年初我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计划、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了各科室队所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确保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动。二是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宣传周、药品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9万份,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加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和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三是结合实际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市场主体开展约谈、培训的方式进行定期普法宣传和守法提醒,特别是在疫情延续期间,针对冷链食品经营者、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零售药店等重点“涉疫”行业,加大了普法、督促和提醒力度,教育经营者自觉遵法、守法。

  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宣传形式较单一,共治氛围不浓厚。在法律普及方面,形式还需多样化,内容还不够丰富。法治宣传力度仍有待加强,尤其是随着商事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群众和企业认知跟不上改革步伐。

  (二)人事不匹配,基层市场监管执法力不从心。市场监管工作量大、面广,职能较多,执法任务较为繁重,但执法人员相对不足,执法队伍年龄结构日趋老化,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受到限制,执法覆盖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展,提高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

  (三)市场监管难度和复杂性明显上升。新经济、新业态不断涌现,线上线下市场交织融合,创新和保护等需求更趋多元,对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开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一)坚决守牢“四大安全”底线。持续做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过专项执法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综合素质。针对新法律法规实施和法律适用问题,积极组织开展针对性较强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加强法治观念,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加大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力度。做好双随机工作协调督导,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