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442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部门工作计划总结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弥市监报〔2024〕1号
发布日期
2024-02-04
信息名称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现将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法治引领,推进市监法治建设。

  持续抓好云南省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指标任务的落实,以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推动市监法治工作上新台阶。对标对表创建标准,重点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为我市顺利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奠定扎实基础。专题研究并推进和深化2023年弥勒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将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形成法治引领全局的工作格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高位推进,引导监管、执法、服务等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创新普法方式强化宣传引领,推进市监法规宣传。

  积极谋划并施行“八五”普法工作,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平台,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宣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增强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意识。利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4.26”知识产权日、计量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月等集中宣传活动之机,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参与“4.15”国家安全教育、宪法、民法典网上法律知识等各类线上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相关业务科室继续深入开展以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市场、进商户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培育”市场监管法治工作品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组织对各食品药品等行业的从业人员开展线上线下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10场次,参加培训人员累计800余人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1场次,发放各种法律法规宣传单、折页、手册等资料6000余份,手提袋2000余个,悬挂宣传横幅25余条,运用液晶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55余条,解答群众咨询850余人次。弥勒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宣传16期。

  (三)强化监管执法,有效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效能。

  1.优化营商环境有新举措。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流程,实现企业新开办、注销“一日办结”“零成本”。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将办公场所搬到各村小组、农贸市场、田间地头,让工作人员“多跑路”、办事群众“少跑腿”,切实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实有经营主体7.75万户,比去年同期增长20.54%,新登记经营主体1.76万户(上门办理7500户);完成“个转企”796户,完成率达327.57%;畅通金融“活水”,开展“政银”合作,“贷”动经营主体活力,为经营主体提供助企贷款50亿余元。二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模式,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并及时进行调整,制定了抽查事项清单,对全市各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做了具体安排,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2023年度制定的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9项和部门抽查计划68项工作都已全部完成。

  2.规范监管执法有力度。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扎实开展了“铁拳”行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校园食品安全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对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四大安全”领域和虚假广告宣传、价格违法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以及侵犯知识产权(商标侵权)等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今年全市市场监管共办理各类普通程序案件210件,罚没款230.97万元, 集中销毁涉嫌商标侵权商品、标签标识不合格食品以及超保质期食品、化妆品等各类涉案物资400余件,1.8吨,货值金额价值5.76余万元。

  3.推行审慎包容监管有效果。一是在执法监管过程中,加强事前预防监管,在不干预、不中断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坚持教育指导为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采取政策指导、普法培训、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说服教育等措施,引导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监管模式由传统的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比如:召开“弥勒市药品零售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诫勉约谈会”,对2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负责人及新聘任质量负责人进行了诫勉约谈,全面提高执业药师在保障用药安全、提升质量管理方面重要性的认识,不断规范我市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二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让包容审慎监管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措施四张“减免责清单”见行见效,助企减负“轻装上阵”,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2023年,我局共审核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210件,减轻处罚占56%,不予处罚约占8%,切实减轻了经营主体负担,为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三是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加强失信风险提示,构建失信惩戒及信用修复“缓冲”“容错”机制,持续优化信用监管服务,助力市场主体重塑信用,信用提升助企纾困取得实效。今年为优化企业信用服务,审慎认定市场主体出现的失信行为,帮助企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7件,移除经营异常名录585户,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更加宽容的法治环境。

  4.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有好评。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受理投诉举报咨询件1927件,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5万元。

  (四)坚持法治监督,依法规范权力运行。

  1.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对我局的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和调整。经梳理,更新后的权责清单共有8类,共1258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1137项、行政强制37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59项,行政确认2项 、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通过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重大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坚决杜绝乱作为行为。通过图片、笔录等方式,对所有执法过程实行全程记录。

  2.严格案卷评查。促进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提升全局执法办案水平,我局加强了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今年6月按州局通知,我局对照评查标准对90余卷行政执法案卷积极开展自查自评,针对评查部门和自查发现的问题予以改进,不断提升我局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按时限提供行政执法案卷3卷,参加州市场监管局组织的案卷评查1次,按时限提供行政执法案卷20卷,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1次,未出现不合格案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到即时整改,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3.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我局聘请了云南海阔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疑难案件的指导、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重大的积极作用。本年度法律顾问参与案情讨论6次,出具书面法律意见3份;审查、修订我局合同等文书1次;对价格、食品、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咨询26次,执法培训1次,出庭诉讼4起。同时年底聘用了公职律师,今后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实现了公职律师参与案件审核、案卷评审、行政诉讼、重大决策制定等环节,充分调动其工作潜能,当好依法决策“守门员”,确保行政行为规范化。

  4.提升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质量。不断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为,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的质量,加强对行政复议应诉承办人员培训力度,今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5件,其中4件复议维持我局作出的处理决定,1件正在办理未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中3件胜诉,1件当事人主动撤诉,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5.法治监督有效落实。全年共审核210件处罚案件,从严、从实把好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关和源头关。全面核查执法资格,积极开展执法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明确持执法证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目前,换领新行政执法证80人,行政执法监督证1人,对新调入22名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申领执法证考试工作,切实保证持证上岗。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人员对市委、市政府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安排部署能够做到及时安排学习,但学习的方式单一,学习效果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深化。

  (二)行政执法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对实施三项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有待提高;在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工作措施的落实和成效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监管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当前的市场监管工作要求监管人员必须是具备多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而现有执法干部的专业知识、监管实践经验等仍不能完全满足工作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监管效能的提升。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工作部署,聚焦“四大安全”,大力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安排部署,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法规科抓好协调,各部门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法治政府工作的推进落实。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

  (二)强化思想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理清法治建设工作思路,保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开展系统内学法用法。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及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法治思维,增强执法人员运用和执行法律的能力。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和全员学法相结合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加强学习,通过党组理论中心学习,各自业务培训会、周一政治业务学习例会等,采取集中讲授、分散自学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从而推动领导干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在全局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推动依法行政。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进法治市监建设。立足实际,扎实推进《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各项任务落实,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法治效能。加大统筹部署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重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明确责任承担,强化过程管控,注重效能评价,确保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构建高效监管机制。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确保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集中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贯彻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使用行政处罚文书,全面提高执法办案质效。

  (三)夯实市监法治基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和各领域。推动系统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不断提升。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实施,积极发挥优秀普法视频、普法海报、典型案例作用,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智能推送市监法律法规知识,为推动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