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30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http://www.mile.hh.gov.cn/zfxxgk_15889/bm/sscjdglj/nb_15983/)进行公示。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西路延长线,邮编:652399,联系电话:0873—3065289,电子邮箱:mlscjdgljbgs@163.com)。

  2020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相关信息552,其中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45条,红河州市场监管业务协同信息平台106条,弥勒头条44条,政务服务管理平台31条,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22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规定办理1件。本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于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红河州市场监管业务协同信息平台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在我局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在我局档案室提供咨询、查阅三种公开类型。

  (五)监督保障机制

  通过网站、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力度。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参加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做好《弥勒市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做好网站和公众号的内容保障,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工作,及时发现错误并迅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1

  107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3

  5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便民性还不够高。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便民,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扩大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在加大公开力度的同时确保安全。三是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市场监督管理政策落实情况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便于群众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