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66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公安、司法
发布机构
弥勒市司法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6
信息名称
弥勒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弥勒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推动弥勒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将2023年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编制完成了《弥勒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在2022年的基础上组织全市各有关执法部门不断编制完善监管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综合查一次”制度,执法监管更加包容、更有“温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乡镇(街道)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业务培训,乡镇(街道)赋权事项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培训2期。采取自查自评、互查互评、律师和法学专家参评等方式,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检查“三项制度”落实情况,随机抽查重点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200件,评查结果无不合格案件,反馈存在的问题,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促进执法案卷质量提升。

  (二)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效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圆满完成,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6件,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调解条件的都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真正做到“应调尽调”;办结的25件案件中调解结案5件,占比20%,从实质上化解行政纠纷。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加强与法院和涉案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代理律师做好庭审准备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现有各级调解组织182个,调解员2113名,共调解矛盾纠纷2277件,调解成功2251件,成功率达98%;诉前委派中心受理法院委派案件962件,调解成功520件。2023年8月,云司通〔2023〕74号文件对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验收情况进行通报,命名西三司法所为规范化司法所,并评为优秀档次。9月,全省召开全省司法所工作会议,西三司法所作交流发言。2022年,新哨司法所成功创建为红河州第一批“枫桥式”司法所,2023年4月28日,全州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强基补短板培训会暨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弥勒召开,参会的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及相关科室到新哨司法所实地调研。

  (四)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市、乡镇、村委会(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弥勒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13个,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149个,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9个;配备法律服务机器人20台,乡村法治通144台。扩大涉及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范围,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62件,办理各类公证业务322件。村居法律顾问律师为村委会、社区开展“以案释法”乡村法治课堂、参与矛盾纠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协助村(居)委审核修改合同协议。通过“12348”云南法网完成法律咨询184个,通过网上受理审批法律援助案件253件,协同办案平台审批105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清单”,组建市级专项普法工作队15支36人,乡镇专项普法工作队145支2045人,“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13场次34课时。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活动开展以案释法活动40余场次,开展送法进校园40余场,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各村党总支书记、基层党员干部等开展专题培训2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000余份。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学期结束前到挂联学校讲授法治课,不断加强青少年学生及人民教师的法律意识。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是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相比,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基层法治建设指导力度不足。二是法律服务保障的精准性不到位。三是普法宣传效果不明显。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分别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圆满完成了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议年度学习计划,围绕“领导干部上讲堂”为全市中青班学员进行法治宣讲1次,邀请高校教授为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为全市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开展业务培训1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组织全市各有关部门顺利开展了《法治弥勒建设规划(2021—2025年)》《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弥勒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简称“一规划两方案”)和弥勒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简称“一行动”)法治督察。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州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法治弥勒建设规划和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好法治建设工作,加强对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指导及沟通交流。

  (二)推动“八五”普法高效实施。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加强对“八五”普法规划的工作统筹;按工作需要组织召开普法联席工作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运用,形成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为重点的法治宣传大格局。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积极探索推进市、乡执法监督体系,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广运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率。加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工作的督促指导。统筹全市各执法部门不断编制完善监管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综合查一次”制度,执法监管更加包容、更有“温度”。

  (四)全面服务基层法治建设发展。持续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调解员法律专业水平和调解业务能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加强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的运用,扩大边远山区、贫困地区群众对法律服务需求的覆盖面。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壮大法律明白人队伍,积极引导群众“有问题找法律”。

  (五)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水平,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办案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和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实现行政复议人员专业化、职业化,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2年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弥勒市积极参与创建,制定了《弥勒市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成立弥勒市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司法局,统筹全市各有关部门有序完成了各项创建工作任务。2023年12月28日,省委依法治省办“云治省办〔2023〕18号”文件确定,弥勒市被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