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审计局服务指南
一、法律依据
《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信访条例》、《弥勒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
二、受理机构
弥勒市审计局办公室受理信访、申请信息公开等事项,法规科受理行政复议、申诉等事项。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四、受理流程
申请人可根据相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弥勒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本服务指南公示页面自行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
(二)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受理的事项名称。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申请受理的事项名称。
(三)申请处理
审计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告知申请人。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六、办公地址、办事时间、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云南省弥勒市温泉路196号(弥勒市审计局)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咨询方式:弥勒市审计局办公室,电话:0873-612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