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061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弥勒市审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17
信息名称
弥勒市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弥勒市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弥勒市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历史任务双重“大考”,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加强财政统筹管理,强化政策与预算衔接,注重结构调整和预算绩效,加大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基本民生、扶贫以及重点领域等项目支出力度,加大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力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奋力夺取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2020年,市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46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68,710.67万元,收缴各级财政878万元,减少财政拨款3,353.67万元,移送案件线索2件。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80,18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78,700万元的100.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9,44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412,494万元的99.3%,年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持平;基金预算收入73,14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38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30,400万元,收入合计314,92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85,030万元,调出资金24,69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200万元,支出合计314,928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4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43万元的100%,支出完成24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43万元的100%。收支相抵,年末持平;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87,780万元,本年收入201,425万元,本年支出215,89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3,312万元。

  (二)主要问题

  1.部分市级预算单位未使用财政一体化系统进行会计核算。市审计局对78个市级预算单位进行电子数据采集时发现,2020年在财政一体化系统内进行财务核算的单位有33家,占单位数的42.31%,其余45家均在系统外进行核算,占单位数的57.69%。

  2.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数与决算数差额较大,预算执行率过低。具体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3,14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07,78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7.8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5,03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19,38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9.24%。

  上述第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第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3个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政府办:

  (1)记账凭证金额与原始凭证附件金额不符,涉及金额0.28万元。

  (2)记账凭证附件不完整,涉及金额14.68万元。

  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

  2.市法院:

  (1)执行案款、诉讼费、罚没款专户管理不规范,其中:

  ①市法院诉讼费、罚没款、执行款的执收、退还及上缴业务未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未填制会计凭证,未登记会计账簿,未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问题已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②诉讼费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坐支现金。

  2019年至2020年,市法院存在现金收、退诉讼费情况,收取的诉讼费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坐支现金。由于未建立会计账簿进行核算,也未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审计无法核实金额。

  上述问题正在整改中。

  ③非税收入管理内部控制缺失。

  市法院未制定非税收入相关的管理制度;诉讼费收取岗位不清、职责不明,未明确会计、出纳岗位,未实行“票款分离”、“收缴分离”。

  (2)应收未收诉讼费191.08万元。

  (3)应退未退诉讼费75.58万元。

  (4)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2.51万元。

  (5)结转结余资金38.71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6)应记未记固定资产566.03万元。

  (7)往来款长期挂账8.16万元。

  (8)会计核算不规范,具体为:审计期间,市法院未提供2020年会计报表、2019年未进行年末会计账务结转、会计科目使用不当、记账凭证附件不完整,金额96.33万元。

  上述问题正在整改中。

  (9)其他应关注的事项:自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红河亮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市法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费用支出合计38.13万元,收取的职工伙食费合计15.45万元,红书22.68万元,红书部分由红河亮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垫付。

  3.市检察院:

  (1)应缴未缴财政收入341.80万元,其中:应缴未缴罚没收入220.17万元,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并上缴国库121.63万元。

  上述问题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已整改,将罚没收入220.17万元缴入省级财政,将存量资金121.63万元缴入市级财政。

  (2)超进度拨款,变相转移零余额账户资金或提前支付,涉及资金105.35万元。

  上述问题已引起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根据审计处理意见提出了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方案,整改完成。

  (3)发放文明单位奖工资系统基数计算错误多发5.19万元。

  上述问题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已整改,将多发放资金5.19万元收回缴入省级财政。

  (4)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往来款项核算69.22万元。

  上述问题在审计期间已进行了整改,调整了相应账务。

  (5)固定资产未入账11万元。

  上述问题在审计期间已进行了整改,将固定资产入账。

  (6)公务接待不规范,收取的伙食费0.36万元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上述问题在审计期间已追回交由食堂管理使用的伙食费0.36万元并上缴省级财政。

  (二)开展审计调查的68个预算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1.22个一级预算单位将单位工作经费等收入列入往来款科目中核算,涉及金额2,269.48万元。

  2.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局对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

  3.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融媒体中心和弥阳街道办事处部分凭证预算会计核算有误。

  4.市林业和草原局和市东风农场管理局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4.84万元。

  5.市应急管理局、巡检司镇人民政府和市妇幼保健院结转结余资金和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91.96万元。

  6.市水务局、市信访局、市统计局、巡检司镇人民政府清退收回的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等未上缴国库,涉及金额11.72万元。

  7.市委办、市政协办、市妇幼保健院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3.52万元。

  8.市委宣传部未按规定代缴已扣个人所得税0.51万元。

  上述问题相关部门正在整改中。

     三、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2020年,对竹园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揭示非金额计量问题8个。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重视不够,存在学习不到位。

  (二)基本农田保护不力,存在被占用、毁坏基本农田37.45亩。该问题已移送弥勒市自然资源局,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受理并办结,其中立案查处3起,正在调查准备立案2起。

  (三)对集镇土地出让管理不到位,存在土地闲置一宗的情况。

  (四)对关停矿山监管不到位,存在关停矿山竹园镇毛驴沟采石场仍然在开采和竹园镇豹子洞砂场未进行复垦情况。

  (五)对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执行情况监督不到位,竹园八哥洞、糯革村、韩师寨小组东面山三处存在未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六)河(湖)长制执行不到位。

  (七)集镇集中饮用水源地管理保护不到位。

  (八)集镇环境卫生管护不到位,存在乱堆建筑垃圾等情况。

  上述问题,竹园镇党委政府对能及时整改的问题已整改,需要逐步整改并且长期坚持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计划和措施。

  四、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20年对弥勒市2019年党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中共弥勒市委组织部2018至2019年党费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期间延伸审计了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工委、市工商信局、东山镇党委的党费收缴管理以及党费返还的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费管理缺乏统一合规的会计核算办法,以致各工委党费管理核算五花八门,部分工委只记录银行账,不能合规核算本工委的党费管理使用情况。

  (二)部分工委存在财务人员会计核算不规范,未对年度会计账务进行结账,所提供的会计资料不能客观反映本工委管理的党费收支结余情况。

  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已整改完成。

  五、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全年共抽查32个单位、11个项目,抽审资金33,961.17万元,并重点对4个市级部门、4家企业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并按季度上报审计结果。

  (一)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方面

  执行中央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效果明显,所有行业税负均不同程度下降,涉企收费有效规范,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未发现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方面

  按照国务院、省、州政府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完善台账,强化清欠约束机制,完成了2020年清偿的目标任务。在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落实情况的审计中,发现我市未针对清欠工作出台专门的挂牌督办制度和约谈问责措施。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六、市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0年共完成3个部门、2个乡镇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3,484.52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林业和草原局

  1.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7,690.03万元。

  2.违规将零余额资金转拨实有资金账户5,560.7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规范0.34万元。

  4.违规报销加班费0.24万元。

  上述问题,除第1个因挂账资金部分涉及到十多年前的呆账、坏账,报市级财政核销未批复外,其他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市供销社

  无依据收取农资公司、土产公司及6个基层供销社管理费149万元。

  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朋普镇

  朋普镇林业站重复报销车辆保险费0.22万元。

  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竹园镇

  1.债权债务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长期挂账,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单位资产负债情况。

  2.收到市土地收储中心拨入工作经费48.76万元未作为单位收入入账。

  3.会计核算不合规,支出要素不全,涉及金额5.30万元。

  4.挪用债券资金(弥蒙铁路建设项目)29.85万元垫付镇垃圾中转站农户补偿。

  上述问题,竹园镇党委政府对能及时整改的问题已整改,需要逐步整改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计划和措施。

  七、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20年共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专项审计24项,审减工程款3,353.67万元。主要问题:

  (一)弥勒大道南段改造工程——道路工程、污水管网工程、绿化工程建设项目送审待摊投资14,536.80万元,调减待摊投资11,631.45万元,审减率达80%。

  (二)已拨至弥阳镇人民政府用于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但实际未支出的款项1,005.16万元,不应由本项目承担,应予收回并调整相关账务。

  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

  八、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审计

  市审计局对弥勒市原弥勒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审计,发现存在会计核算不够准确、会计处理不够精准、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

  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

  九、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情况

  上述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件,其中1件涉及非法占用、毁坏基本农田5起,目前已立案查处3起,正在调查准备立案2起;另1件涉及单位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存在风险隐患,已移送财政部门处理。

  十、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

  强化预算编制基础工作,厘清收支项目,严格按预算口径编制,调整预算,做到数据详实,编制科学、真实、完整,相关数据一致。加强项目库管理,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编制,督促预算单位按实际情况编制部门预算,将项目预算细化到具体的部门或单位。合理划分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资金支出流向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批复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及时下达指标,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对政策落实的引导作用。

  (二)强化绩效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把绩效理念贯穿于工作始终,合理安排项目,加快支出进度,严格控制财政结转资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及时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避免形成二次沉淀。

  (三)强化业务培训

  财政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各部门财务人员对新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规范单位财务核算工作。

  (四)强化问题整改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逐一抓实整改。同时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防止屡审屡犯。要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督促各级各部门把推动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加强源头治理,切实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