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66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弥勒市审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6
信息名称
弥勒市审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弥勒市审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将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含特色亮点工作)

  2023年,弥勒市审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中共弥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落实各项任务。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开展审计,不断提升法治素养、法治思维。依法履职尽责,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列为年度工作内容,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统筹规划法治建设与审计同发展,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依法审计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根本途径,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为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和干部职工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进行研究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按要求开展述法,积极推动述法与述职深度融合。

  2.用好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普法宣传。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参加“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线上答题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依托“中国普法”“云南普法”“红河普法”等线上普法平台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提高自身法律知识储备能力。同时鼓励大家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执法水平。

  3.坚决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双普法责任制。认真履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制定了《弥勒市审计局普法任务及措施清单》,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本单位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单位职能优势,利用单位电子显示屏等平台以及在单位内部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坚持依法审计

  1.依法行使审计职能。建立健全依法民主决策和依法办事制度机制,贯彻落实《弥勒市审计局重大行政行为集体决策制度》和《弥勒市审计局法治建设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审计监督责任,开展好常态化的经济体检。审计工作中,注重加强对审计项目质量全过程的控制,审计质量总体呈现不断提高的态势,审计执法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全体审计人员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如实反映问题,正确处理问题,做到定性准确、依据充分,处理处罚适当,审计评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好宪法所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常态化开展好经济体检。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按照依法审计原则2023年以来,实施审计项目22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25.28亿元,共为国家增收节支1.04 亿元,向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移送事项16件,涉及金额2 906万元,为建设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强市提供审计保障。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以法治学习为抓手,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力促进审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推动了审计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水平。贯彻落实我市《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聘请千和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团队,有效推进重大行政决定合法性审查。不断加强和完善审计项目审理机制,对审计项目从审计程序、审计取证、审计定性、审计处理进行严格把关,对重大问题以审务会的方式反复研究讨论,确保审计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坚持事前公开,编制并在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弥勒市审计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对审计工作的深入了解。在门户网站对弥勒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审计程序、监督方式和投诉举报方式、途径等主动公示。坚持事中公示,严格实行审计执法人员持证审计制度,审计执法人员从事审计工作,向被审计单位出示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审计项目出具的审计决定,在正文最后明确了救济的权利、程序、渠道。坚持事后公开,在通过弥勒市人民政府的审批后,将审计项目结果在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二是聚焦提高审计监督规范度,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依据《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严格审计现场管理,按照前期准备、进点实施、形成报告三个阶段,加强对审计现场管理主要环节清单规定的工作内容、时限要求和责任人的管控,细化项目过程管理,落实审计事项清单制度和会议制度,规范审计底稿、审计取证单等取证资料和审计报告等文书的撰写要求,进一步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约束自由裁量权,推动文明审计。三是聚焦防范审计监督风险度,完善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定实施《弥勒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分类审理办法》,细化法制审核的审理时间、审理内容、审理工作记录等规定。对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全面检查,所有审计项目严格执行“审计项目审计组长审核、业务部门复核、法规处审理、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四级审理模式,其中法规科对出具征求意见审计报告和下达审计意见书实施二次审理。坚持重大问题审理委员会审定,对业务部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由审理委员会进行专门会商、集体审定,确保审计项目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部分实效,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法律专业人才不足,执法力量薄弱,不能满足当前的审计监督和执法要求。二是法治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缺乏一定的创新性。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才结构老龄化加剧,法律专业审计人才紧缺;二是随着新形势下法治工作的快速发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用“老套路”“老思维”的情况,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有所欠缺,对法治工作整体谋划缺乏创新思维。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一是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上率下,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实现法治建设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2023年,共组织召开学法活动7次,会上传达学习了《论全面坚持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全面坚持依法治国》,深入理解国家施行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二是带头研究制定了《市审计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3年度责任清单及工作计划》《市审计局 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法治建设目标分解、任务分工,并细化落实工作措施。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结合审计机关实际,制定了《市审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清单计划》。三是带头贯彻执行《市审计局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市审计局重大行政行为集体决策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四是对照省对州、州对市法治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认真抓好整改配合,按要求报送相关工作情况。五是积极配合依法治市委员会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认真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三话六学”系列活动,并按时按质完成安排我局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列为年度工作内容,把依法审计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根本途径,把依法行政工作列为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和干部职工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进行研究部署。于11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会上认真分析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短板及弱项,并对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今年以来未收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反馈问题。二是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依法审计贯彻到审计全过程,认真组织审计项目审理会,切实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相统一;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指导并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三是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组织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弥勒市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弥勒市审计局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带头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法决策。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坚决贯彻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在讨论发言中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做到民主决策。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聘请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法律顾问,在开展法律审核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学法和普法工作,开展法治专题学习2次。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关动态、审计公示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23篇。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审计职责、权限和审计纪律、审计公示、审计结果公告、廉政监督电话等内容,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审前公开公示,设置意见箱和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依法审理,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注重集体研究,确保问题定性准确和有效推进被审计单位规范化发展;强化审计现场廉政跟踪检查,设置廉政监督员并明确工作职责,跟进掌握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廉洁自律情况。今年以来,未收到有关审计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反映。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账户查询、延伸审计、审计处理等行为,提高文明审计意识,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专业水平、专业操守,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三是强化审计质量控制。认真落实分级质量控制责任,加大复核、审理力度,配齐配强审理人员,积极推进现场审理和集中审理。四是强化审计执法检查。定期分析和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客观审慎作出评价,做到依据准确、范围适当、结论客观。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一是强化日常教育管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学习。通过党组会议、职工会议、党员会议等,加强依法行政的学习教育,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全力推进依法审计深入发展。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严格工作纪律,强化工作监督,审计工作中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八不准”纪律,做到依法文明审计。本年度内,领导班子和其他成员没有因违法违纪受到追究。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积极参与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协调撤诉工作情况

  在工作中,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等工作要求。2023年,我局未涉及相关工作和事件。

  (七)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在工作中,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等工作和要求。2023年,我局未涉及相关工作和事件。

  (八)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总结宣传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情况。

  一是积极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发挥以点带面的效应,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以法治学习为抓手,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力促进审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推动了审计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工作水平。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全年在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于4月15日,组织干部职工走上街头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图册320份。7月12日,联合全州审计机关到福地社区开展社会面普法宣传一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200余份。二是切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好班子法治建设工作,主要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领导带头与全员参与、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讲授专题法治党课1次。三是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局干部职工会议等,组织干部职工学法活动9次,会上传达学习了《论全面坚持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州、市委全会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审计工作。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根据《弥勒市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弥勒市审计局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二)强化法治培训。抓好关键少数,继续把提高领导干部及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进一步加强法治培训,增强普法意识,提高普法能力,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审计水平。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内部执法评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

  (三)强化法治宣传。继续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要论述,加强宪法、审计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学习和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做好行业普法、法治宣传、普法责任制落实、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弥勒市审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弥勒市审计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