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弥勒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弥勒市新迎小区198号,邮编:652399,电话:0873—6122429)。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本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弥勒市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各科室,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各科室”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坚持在审计工作中,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三)做实做细,持续深入

  通过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的工作作风,切切实实做到“群众满意,我们放心”,下一步我局将针对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一是抓学习,促提高。进一步组织人员学习各类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梳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二是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三是抓重点,促深化。按照中央和省州市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保证质量,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

  (四)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审计结果公告制度,2023年弥勒市审计局及时公布了单位内部领导职责分工、部门预决算、年度工作总结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

  2022年,通过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审计工作年度报告1条,审计结果公告4条,审计公示、公告6条,部门预决算1条。上报弥勒市人民政府和红河州审计局、省审计厅、各类政务和党务、外宣信息共140条(其中:州审计局采用23条,省审计厅采用3条,中国审计采用1条,中国审计报采用7条,云南日报采用1条,红河日报采用3条)。

  (五)政策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弥勒市审计局没有制定并公开发布过政策性文件,没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也没有受理过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从审计工作的要求出发,相应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研究。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二是逐步研究并扩大公开内容,在严守审计保密工作的要求下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