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弥勒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文统计时间段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将公布在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弥勒市国税局(联系方式:0873-6223361,电子邮箱:mlgsxx@126.com)。
一、 概述
2017年,市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的指导和关心下,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围绕打造“阳光政务”工作主线,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措施等手段,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全局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此前,市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是办公室,专职负责人员2人,兼职负责人员13人。弥勒国税局被确定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明确由市局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亲自抓,分管局领导具体抓,明确市局办公室2名人员具体负责试点工作,各科室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共13人作为联络员,成立的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监督工作,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是加强人员培训。2017年,组织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培训一人次。在全局开展保密工作宣传,市局党组会议学习保密知识一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保密法》,向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发放保密知识书籍五册,提高了市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水平。
三是推动重点工作取得实效。为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市局加强领导,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各科室积极配合,加强与其他市政府组成部门配合,同时确定专人做好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涉及本部门的日常运维进行管理,此项工作正按照市政府部署稳定有序开展。
四是创新公开渠道。市局的传统公开渠道为市局办税服务大厅的宣传展板和电子屏,通过展板和电子屏积极展示各类信息。新媒体公开渠道为市局微信公众号、“和谐征纳”QQ群,网站公开渠道为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站,其他的宣传方式以开展培训会,发放宣传手册,电视广播和报纸刊物等为主。充分发挥“和谐征纳” QQ群、大厅宣传展板和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站等公开渠道的作用。
五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试点工作。市局作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通过明确领导责任和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加强人员培训,清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加以修改完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征求局内各科室和州国税局意见,与其他试点单位积极配合,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标准编写,对标对表等试点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数量及形式。2017年度,市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其中:通过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国税总局文件42条,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站公布各类规范性文件11条,通过市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8条,通过市局“和谐征纳”QQ群公布信息 50条,通过市局税务服务大厅公告栏展板公布非正常户认定、失踪户和定期定额户认定公告11条16842户次。
(二)公开信息主要类别及数量。法律及政策类95条,行政许可及公告公示类11条,其他16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市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7年,市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行政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
2017年,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全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试点工作有待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工作整体水平同社会公众的期待还有差距。
2018年市局将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健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以适应全国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要求;加大监督力度,用活各种公开途径,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落实各级相关要求,配合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进度;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市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提高纳税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关注度,不断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弥勒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3月25日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弥勒市国税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县市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办公室 |
|
州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者志林 审 核 人:杨敏
填 报 人:李哲 联系电话:18314553675
填报日期:2018.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