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制作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弥勒市税务局在红河州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扩大公众参与,有序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一)主动公开

弥勒市税务局紧扣基层税务机关的实际,对照州局目录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和标准,修《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逐一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要求、主体、时限、渠道、载体、方式等要素,并实施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4条,其中: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08条,通过各分局管户QQ群公布信息113条,通过市局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展板公开信息68条,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开信息70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弥勒市税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体系,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并下设办公室,对照公开目录板块,从各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凝聚起政务公开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往年复杂繁琐的试点公开目录及时进行了更新,优化为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三大板块,职责职能、行政许可、政策法规、税收管理公示公告、执法信息、纳税服务、公共服务和其他公开事项八个公开目录,为广大市民及纳税人浏览我局政务公开信息提供更为直观的便捷体验。同时,持续优化一部手机办税费一部手机游云南的服务监管水平,大力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

(五)监督保障

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对发现存在提供信息内容有误或未及时解答社会公众疑问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和负责人员​进行回复改正。同时,办公室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处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率,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5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0

7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562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注: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705条(其中:行政征收54条;行政检查3条;执法服务0条;其他事项648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公开力度、广度以及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还有待提升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上屏”。强化办税服务厅作为政务公开的阵地作用,将服务和审批事项按照项目名称、法定依据、办理流程、申报材料等内容,定期在大厅电子显示屏进行信息公开,方便群众查询;二是“上手”。更加注重纳税人体验,借助手机新媒体平台,用好微信群、QQ群,政府公众号等平台,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发布纳税人最关心的税收政策、热点问题,宣传便民举措,通过手机端及时推送信息让纳税人一手掌握最全最新的政务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紧扣依法治税推进用权公开

积极深化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公开,对照法律法规梳理权责事项,编制公布权责清单并动态更新;规范税务机构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我单位工作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建立健全重大税务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开管理,逐步有序推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二)紧扣“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

通过市政府公众号、市融媒体中心公众号、市政务公开网站、微信QQ群、办税服务厅电子屏等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向纳税人和社会大众公开“六稳”“六保”税费政策,组织税政股室、各分局业务骨干,深入一线及企业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辅导,及时回应社会及纳税人关切的问题,释放更多有助于保稳经济和市场发展的良性信号。

(三)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税费服务公开

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大力依托“云南税务”手机APP、“办事通”手机APP、云南省网上税务局微信公众号、邮寄、电子邮件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通道,积极采用“全程网上办”“线上受理线下邮寄办”等方式办理税费业务,确保征纳双方安全,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四)紧扣执行《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紧扣《条例》要求,按照总局《通知》规定,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强化主动公开管理,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加强税收领域政务公开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提高政务信息权威发布和在线服务水平。

(五)紧扣责任落实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依法确定1名负责人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1名工作人员定期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维护管理,已报市政府政务公开科备案。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对发现存在提供信息内容有误或未及时解答社会公众疑问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和负责人员​进行回复改正。同时,办公室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处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率,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