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6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在红河州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加强税收政策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焦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作为信息公开的渠道,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1270条,其中,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22条,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开信息104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员重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压实工作责任,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及时传达工作要求、发布信息,提醒、督促、检查信息公开情况。完善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管理,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作为信息公开的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税收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对税收工作的关切。同时,积极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公告栏、政策宣传栏等,公开办税服务指南及办税流程,便于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业务。

  (五)监督保障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责任追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内容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提高全局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相关工作顺利高效落实;三是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和存在问题排查整改,不断提高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要不断创新和丰富。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将对照存在问题,切实整改到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公开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让信息公开更加直观易懂,便于大众接受。三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单位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