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0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水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9
信息名称
弥勒市水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弥勒市水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将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质量开展法治学习,进一步树牢广大水务工作者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1.强化理论学习。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持续完善局党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有机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职责,以党的建设成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法治水利生态。2023年,局党组会议集中学法5场次,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模范带头学法作用。局领导带头研究、督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 

  2.全面提升普法成效。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会议学习议程和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以及科室学习计划,开展“水务大讲堂”讲座,增强全体水务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水水平。 

  (二)依法履行行政职能,提高法治保障能力 

  3.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秉承合法性、合理性、公开透明性原则,健全和完善《弥勒市水务局“三重一大”制度》《弥勒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弥勒市水务局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弥勒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等制度,贯彻落实《云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云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依法行政体制进一步健全,为开展水利柔性执法奠定了基础。 

  4.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我局现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人员49人,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涉水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升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年内前后组织水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参加3次州级单位、4次市级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系统内部自行组织开展了6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不断夯实水利业务基础,提升执法效能与水利依法行政水平。 

  5.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落实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通过政务服务网、政务大厅和单位公开栏等及时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岗位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流程等,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年内参加州水利系统组织的案件评查工作1次,参加市级司法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1次,执法案卷卷宗1件被州级评定为“优秀”档次。市水务局通过“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填报行政许可14余件、行政检查175余件、行政处罚案件2件,无行政强制执法数据,录入率达100%。 

  6.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不断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单位内部印制的规范性文件,由牵头科室根据合法性审核的主体和范围进行初审并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按照《弥勒市水务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年内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次。 

  7.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落实完善《弥勒市水务局“三重一大”制度》。三重一大事项、事关水利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等均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8.统筹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常年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水利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年内法律顾问共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审核5件次、合同协议审核15件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2次、行政执法法制审核3次、纠纷调解1次、现场提供法律服务12场次,现场提供法律服务12次、法律文书代写6次,参与法治宣传3场,参与其他法律咨询50余场次。 

  9.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弥勒市水务局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深化行业监管,筑牢水务领域安全防线,适时调整我局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排查涉水领域不稳定因素,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职能作用,化解各类涉水领域矛盾纠纷隐患。年内开展各类涉水领域违法行为巡查检查131次,制作调查(询问)笔录4次,下发执法文书58份,依法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件,行政处罚20万元,现已结案。年内,我市没有发生一起水事矛盾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我市社会稳定。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0.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全市164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无涉及市水务局的事项。年内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共受理投资项目23件,办结23件,办结率100%,其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2件,洪水影响评价审批1件。 

  11.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结合我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情况和业务工作实际,及时优化并动态调整更新我单位负面清单,不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12.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厘清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制定《弥勒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抽查通知书》《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监管权责匹配、监管分类准确。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完成抽查计划13条,合理确定随机检查比例和频次,现已全部完成检查任务,结果录入率100%。 

  1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重大举措,凡重大决策和事项均在政府网站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及政务公开栏公开,坚持做到程序公开、操作公开、结果公开、主动公开。年内共公开政务信息53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和成效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渠道单一,普法宣传采用老办法、硬方式较多,大多采用张贴横幅、设置专门宣点等方式硬性宣传,宣传举措不够灵活,缺乏宣传教育的生动性、吸引力,不能有效激发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的兴趣和自觉。 

  二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力量较弱,缺少法律专业资格人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分散在各业务科室,执法经验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依法治水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形成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具体负责、各职能科室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年度述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制度和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党内监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经费管理、信访处理、谈话诫勉等制度。 

  (三)规范法治政府制度建设。按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弥发﹝2022﹞17)要求,根据水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水利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强化普法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律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力提高水利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四)统筹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制定《弥勒市水务局内部法律顾问履行公职律师相关职责工作方案》,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严格按照服务合同履行律师顾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水利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 

  (五)扛牢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扛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全力提升巡河护河维护河湖健康实效,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设立检察院驻市河长办检察联络室,下发检察建议书5份(问题已完成整改),公安机关协助开展涉水违法犯罪案件查处,严厉打击破坏水事环境、河湖生态环境的行为,出动执法人次27次,劝阻警告非法侵占水域及滩地等违法行为11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7次,增加涉水执法的权威性。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单位将结合水利系统实际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力度和监督检查力度,扎实推进依法治水能力建设,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法治学习,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等,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常态化学习机制。督促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谋划和落实。贯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省、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水利行业各项工作和任务,确保部门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抓实日常普法工作。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持续加强普法宣传“五进”工作,深入开展“执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用水行政执法典型代表案例对涉水法律条款进行全面解读,全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弥勒市水务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