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46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水务局
文号
弥水许〔2024〕7号
发布日期
2024-02-08
信息名称
弥勒市水务局关于准予弥勒市东风平地片区农业种植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弥勒市水务局关于准予弥勒市东风平地片区农业种植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弥勒市盛禾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2月6日向本机关提出弥勒市东风平地片区农业种植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项目代码:2311-532504-04-01-132890,本机关于2024年2月6日依法受理。根据相关规定,本机关委托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弥勒市东风平地片区农业种植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弥勒市东风平地片区农业种植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弥勒市东风平地片区农业种植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弥勒市水务局

  2024年2月6日

  

弥勒市东风平地片区农业种植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你单位关于审批弥勒市东风平地片区农业种植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交通情况

  弥勒市东风平地片区农业种植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弥勒市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小平地社区居民委员会,鸡街铺社区居民委员会(明三公路以南及路体公路以西56地块),海拔高程在1337.02m~1433.68m之间;行政区划隶属于弥勒市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管辖,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3°23′18.78″,北纬24°17′56.08"。项目区东面及南面紧邻路体公路(路面3.5m,砼路面)通过,北面紧邻明三公路(路面3.5m,砼路面)通过,项目区内有机耕道路纵横交错,项目区至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公路里程约0.84km,项目区至弥勒市高铁站约3.99km,距弥勒市区10.79km,交通运输方便,不另修建施工便道。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计划在东风片区南部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占地面积约3174. 83亩,建设内容主要为大棚及温室工程、输配电工程、土地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园区建设附属工程。项目划分为蓝莓种植区、改造机耕道路区、不扰动区三个分区,总建筑面积846727.50㎡,全部为地上建筑。建设大棚及温室工程458幢,安装输配电系统及配套设施一项,灌溉及排水系统安装,改造机耕道路长7.5km,机耕道路面宽2.0m,路面为C30砼硬化;园区建设附属工程一项(园区围栏大门建设工程及园区智能系统);蓝莓种植区占地面积为90.11h㎡,改造机耕道路区占地面积2.10h㎡,不扰动区占地面积119.45h㎡,建筑密度为40.01%,容积率为0.40。

  (三)项目占地情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11.66h㎡(均为临时占地),分为蓝莓种植区90.11h㎡、改造机耕道路区2.10h㎡、不扰动区119.45h㎡。原始占地类型为住宅用地0.92h㎡、园地206.23h㎡、交通运输用地3.12h㎡、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79h㎡、其它土地0.60h㎡。

  (四)项目建设土石方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间共开挖土石方7.24万m³(其中:土石方5.61万m³、表土剥离1.63万m³),回填利用7.24万m³(其中:土石方5.61万m³、表土回覆1.63万m³),无永久弃方。

  (五)项目建设投资、工期及拆迁安置情况

  本项目由弥勒市盛禾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35420.9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418.7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7420.99万元和银行贷款28000万元。总工期为22个月,计划2024年3月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12月完工。根据主体资料结合现场调查,本项目不涉及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方案编制情况

  《方案报告书》编制内容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等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编制目的明确,依据充分,内容较全面,基本达到有关规范的要求。

  三、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水土保持方案界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211.66h㎡。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预测结果。预测时段、预测分区、预测方法基本可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工程建设活动将扰动原地表面积为92.21h㎡;损毁植被面积为90.11h㎡,全部为园地;施工期造成水土流失面积为92.21h㎡。项目区在预测时段内土壤流失预测总量为14596.10t,原生土壤流失量为832.59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13763.51t。

  五、水土保持措施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布局基本合理。结合项目主体设计布局、施工组织设计,本方案针对现场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主要设计措施布局如下:

  (一)主体工程设计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

  蓝莓种植区:土质排水沟90684m,表土剥离1.63万m³,表土回覆1.63万m³。

  改造机耕道路区:道路排水沟7500m。

  具体工程量为:土方开挖15742.34m³、C20砼浇筑1800.00m³、表土剥离1.63万m³、表土回覆1.63万m³。

  (二)本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

  除主体工程已考虑和设计的各种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外,本方案主要针对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状况,对各防治分区进行了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均为临时措施)如下:

  蓝莓种植区:施工作业面临时密目网覆盖26500㎡。

  改造机耕道路区:临时土质排水沟7500m,临时砖砌沉砂池5口,车辆清洁池2座。

  具体工程量为:土方开挖1131.59m³,M7.5砖砌21.55m³,C15砼5.15m³,C25砼27.00m³,M10砂浆抹面17.90㎡,密目网覆盖26500㎡。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时段、内容、方法和监测点的布设。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及取费标准符合概(估)算编制的现行有关规定,基础单价基本合理。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27.40万元(主体工程计列投资187.94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39.4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87.94万元、临时措施费16.85万元、独立费用21.46万元(含监理费0.84万元,监测费11.44万元)、基本预备费1.1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万元(属田间土地整治建设类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39.46万元,其中:临时措施费16.85万元、独立费用21.46万元(含监理费0.84万元,监测费11.44万元)、基本预备费1.1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万元(属田间土地整治建设类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八、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及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及效益分析。

  九、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费用,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处理”。

  (二)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区的水土保持工作,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认真抓好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避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三)在项目开工建设时,同时开展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及时向弥勒市水务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当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五)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第十八条的规定:“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生产建设单位”。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单位弥勒市盛禾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在投产使用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我局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