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764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水务局
文号
弥水许〔2024〕9号
发布日期
2024-03-08
信息名称
弥勒市水务局关于准予云南悟创数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弥勒数字蓝莓产业基地巡检司镇一期工程取水许可的决定书

 

弥勒市水务局关于准予云南悟创数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弥勒数字蓝莓产业基地巡检司镇一期工程取水许可的决定书

  

云南悟创数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向我局提出弥勒数字蓝莓产业基地巡检司镇一期工程取水许可的申请,经审查取水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条件,我局于2024年3月7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公司弥勒数字蓝莓产业基地巡检司镇一期工程取水许可的申请。批准你公司弥勒数字蓝莓产业基地巡检司镇一期工程供水井2眼,取水地点位于弥勒市巡检司镇德万村委会鸦宗和坡黑村小组,其中:鸦宗村供水井位于东经103°7′6″,北纬24°1′6″;坡黑村供水井位于东经103°10′14″,北纬24°2′29″。批准年取用地下水量3.41万,日最大取水量94m³,主要用于蓝莓产业基地生产、生活用水,蓝莓滴灌用水定额75m³/亩,生活用水定额90L//人.d。取用水设施现场核验合格后可发放取水许可证,取水事项及工作要求在取水许可证及其附件中载明。 

  要求你公司严格按照本决定书批准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取用水,安装检定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加强取用水管理和节约用水,逐月抄表记录生产、生活取水量和填报用水统计调查表,按时上报年度取水总结和下年度取水计划,并按生活实际取水量缴纳水资源费,不得超计划、超许可取水,取水许可期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许可申请。

 

弥勒市水务局

2024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