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30 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红府办发明电〔2018〕5号)和《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综合本部门、各科室、直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有关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依申请公开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按照要求于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弥勒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弥勒市髯翁西路延长线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4-37,邮箱:ms6122297@126.com,邮编:652399,电话:0873-6122297)。

  一、概述

  2017年,市水务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拓展公开渠道、规范阵地建设,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回应解读,不断提高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增强了水务部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强有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好水务信息公开公示栏、信息简报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交流贯彻情况、工作成效和工作经验,积极推动水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落实规章制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年度考核、机关事务公开的一项内容。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公开了水务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目录,深化了政务公开内容,提升了政务公开质量。

  (三)打牢工作基础,提升标准化水平。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我局利用政府政务实体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进行了集中公开,印制《办事指南》,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维护,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负责大厅实际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公开,把知情权交给群众,真正方便了群众办事。一年来,我局共受理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30件,办结率、好评率均为100%。

  (四)聚焦工作重心,深化信息公开。认真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根据水务工作的实际,重点公开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业务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工作明细,并及时公开市水务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工程建设信息等内容。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有效提升了工作透明度。

  (五)扩大公开渠道,推进公开透明。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建设市水务局政务、党务、重要事项公开公示栏,对全局有关通知、人事任免、工作动态、水利文件、涉水行政审批事项、招标信息和政策法规等各类信息做到全面公开。局主要负责人走进弥勒在线访谈等栏目,解答听众咨询建议。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在中国招标网等网站登载相关信息,确保水利项目建设的公开、公正、公平。

  (六)实施典型引导,加强检查督导。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注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与水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把省外、系统外的经验与我市水务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制定我局年度机关作风建设目标责任制日常考核规则时,细化了内容。加大日常考核力度,每季度做好水务信息公开总结及数据分析工作,进一步推动水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条,其中部门科室公开164条、局属单位公开8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2017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7条、行政许可10条、行政强制8条、行政处罚46条、行政征收2条、通知公告2条、行政检查3条、三公经费2条,取水许可事项公示3条、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4条、项目招标中标公示10条、其他信息14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政府网站公开32条、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公开62条、政府信息查阅场所10条、报刊3条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141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做客《弥勒热线》就深化水利改革、地下热水管理、河长制的概念、水环境治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办理取用水许可证条件及办理程序等进行了政策解读1次、回访1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政务舆情4件,分别是反映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1件、水厂管理1件、吃水难1件、断水影响群众生活1件,4件均进行了回应。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全年,申请受理事项共30件,主要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窗口进行受理,其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2件、取水许可3件、水资源费征收1件、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4件。经统计,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全年,申请办理30件、已答复件30数、待答复件0数,已答复中“同意公开”30件、“部分公开”的0件、“不予公开”的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17年市水务局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7年,市水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质量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多侧重于业务信息、静态信息公开多、政策解读、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少。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待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对于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标准把握还不够准,还存在部分信息公开存在不全、不新的现象。三是政务公开工作系统培训不够,在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开展工作方面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内容。切实从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情况下,全部上网公开,特别是群众关心的涉水问题,水务中心工作,如防汛抗旱、专项行动、水资源保护、取水许可、水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信息。

  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继续规范服务公开栏等传统形式,真正发挥互联网等现代科技平台的作用,不断充实、更新网上公开的内容,构建与群众互动的信息平台。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树立依法执政理念,加强培训教育和学习,主动争取市电子政务办的工作指导,注重单位职工培训工作,切实抓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进一步完善各类机制。探索建立行业重大事项听取意见制度,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和广度推进,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7年,市水务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弥勒市水务局

  2018年3月25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弥勒市水务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4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16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弥勒热线)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县市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州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1

                                    单位负责人:刘兵元        审 人:吕成元   

                                    填    人: 张桂媛         联系电话: 6122297    

                                    填报日期:2018.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