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严格执行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准确的公开信息,推进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hml.gov.cn/)上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弥勒市统计局办公室,电话(传真):0873-6125527,电子邮箱:mlxtjj@163.com,通信地址:弥勒市行政中心1-29室,邮编:65239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137条,其中经济信息1条,分析研究9条,政务信息28条,统计数据57条,普查信息22条,统计法规1条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包括弥勒市统计信息网、云南省政务服务大厅(弥勒市)、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统计信息内网(FTP)等媒介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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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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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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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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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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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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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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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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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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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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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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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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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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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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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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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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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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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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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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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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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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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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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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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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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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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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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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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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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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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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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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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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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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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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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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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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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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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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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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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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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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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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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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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版第711号),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各科室人员的培训;加大对局内科室人员及专业人员参与信息公开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提高信息公开的积极性,确保了工作情况公开及时。
(二)2020年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存在信息公开新要求主动学习少;二是主动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需要强化政府信息发布的收集整理公布制度;四是需要加强信息保密审批制度和环节。
(三)2021年改进措施
按照上级要求,把握政策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工作实效。一是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保弥勒市统计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积极引导各专业科室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和信息发布规范制度要求,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持续强化对参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理论学习,提升职工专业素质,确保职工高水平完成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