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4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弥勒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相关情况。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弥勒市统计局办公室,电话(传真):0873-6125527,通信地址:弥勒市行政中心1-30室,邮编:652399。

  我局严格执行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准确的公开信息,推进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102条,其中分析研究17条,政务信息46条,统计数据38条,普查公报1条等。2021年弥勒市统计局没有制定并公开发布过政策性文件,没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也没有受理过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细致学习新修订《条例》,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全方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方面要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目录,使各类信息精确定位,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畅度和水平,切实增强统计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