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4 字体:[]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政务公开的工作重点和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弥勒市退役军人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围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一时代任务,在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军休干部待遇保障、军人军属优待抚恤、涉军群体权益保护等方面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质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开展。 

  ()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创建“三表率一模范”机关的重要内容,作为保障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知情权、加强自身廉洁建设的重要举措。明确由局主要负责人负责、分管负责人主抓、办公室落实、专职人员具体承担的工作机制。同时,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把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安全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 

  ()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准确。修订完善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纳入《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重点审查内容,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流程,所有需上网发布的信息均落实申报单位、保密审核部门、负责领导“三审”制度,凡是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定期对信息公开发布人员、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人员进行谈心谈话,防止出现失泄密问题和发布信息不规范、不准确问题,有力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22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做好2022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相关规章规范的学习还不够深入; 二是主动公开形式创新不足,公开形式、载体单一;三是部分新闻信息的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持续深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目标,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办理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确保工作高质高效。三是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性,增强信息公开知晓率,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四是加强媒体合作,强化队伍建设。积极邀请媒体参与退役军人宣传报道,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积极探索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