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00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
文号
弥开组办〔2021〕35号
发布日期
2021-09-22
信息名称
弥勒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弥勒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单位: 

  现将《弥勒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弥勒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弥勒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农村饮水有保障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稳定脱贫,提升群众饮水质量。结合弥勒市农村饮水实际,制定弥勒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紧盯“四个不摘”要求,紧紧围绕农村饮水保障工作,于2021-2024年全面解决水源不稳定问题、提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提升水窖供水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3类问题。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水利保障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工作的领导,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 

  2.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3.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前,必须结合工程实际,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和水费收缴制度,无工程管护机制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批。 

  三、目标任务 

  按照供水保障“四项指标”要求,加强饮水安全保障,做好巩固项目建设。通过争取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市级财政配套,整合乡村振兴资金,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用3-4年时间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农村饮水保障水平。 

  (一)解决水源不稳定问题 

  针对部分山区季节性缺水实际,对现状水源不稳定的46处工程,通过节水、建设工程或实施管网延伸等措施,解决10个乡镇34个行政村75个自然村水源不稳定问题。 

  (二)提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通过建设水源工程、引调水或提水工程等措施,实现7个乡镇(街道)17个行政村45个自然村14150人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不再用水窖辅助供水。 

  (三)提升水窖供水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通过建设水源工程、引调水或提水工程建设等措施,实现11个乡镇(街道)37个行政村116个自然村45914人不以水窖水为饮用水源。 

  四、建设内容 

  新建(改扩)工程共115件,其中新建51件,改扩建64件;配套净化消毒设施89套;水源工程45件,其中新建24件,改造21件;输水配套管网2338km;安装计量设施211套;能力建设10件。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农村饮水安全首长制,层层压实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将脱贫攻坚巩固期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内容,密切关注农村饮水安全,着力解决民生问题,提升水务形象,增强群众满意度。 

  (二)压实责任,确保运行管护到位。各乡镇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站所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督促相关责任人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项制度”,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体系。供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要全面落实水费收缴制度,所有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实行收费,加强管理,降低成本。

  (三)强化宣传,确保革除陋习到位。教育引导群众改变喝生水、浪费水、不交费等不良习惯,激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受益的强烈意识,主动对水窖水体进行消毒,积极营造珍爱水源、安全饮水、节约用水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