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097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8
信息名称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市乡村振兴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际,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弥勒市乡村振兴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明确党组书记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成立弥勒市乡村振兴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弥勒市乡村振兴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切实加强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性审查,严格依法依规决策。 

  2.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局内党组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聚焦问题和工作短板,及时查缺补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实法治宣传学习,强化思想武装 

  1.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议的重要内容,年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4次;利用职工会和主题学习日,组织本单位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乡村振兴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8次,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学习2次,提高党员干部职工及群众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 

  2.加强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学习,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法规条例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深入学习2次。 

  3.制定乡村振兴局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清单,梳理重点普法时间节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以案释法,利用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新媒体转载普法案例8次,通过“弥勒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强基宣传8期,有效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活动”“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6次,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 

  4.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单位部门公共区域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公开宣传栏中普及法治内容。单位图书角摆放法律类宣传册,方便干部职工查阅。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开展法律培训和政策法规咨询,聘请北京市炜衡(昆明)律师事务所为本单位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撑、法律咨询。本年度,聘请的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4份,其中内部管理制度类法律审查1件、合同协议类法律审查3件,杜绝了“聘而不用、顾而不问”情形。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集体讨论通过率达到100%。 

  3.认真研究办理和乡村振兴工作有关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满意度达到100%。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2023年以来通过网上观看的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1次。全面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抓好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安排专人负责不稳定因素排查和情况收集、汇总、上报及日常的信访接待。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领域信访工作累计受理信访案件8件,办结率100%。 

  4.规范行为准则,建立统一内部管理标准。制定印发《弥勒市乡村振兴局“三重一大”制度》《弥勒市乡村振兴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和《弥勒市乡村振兴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制定,对本单位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业务管理活动的各项要点进行规范。针对内部管理及运行情况,建立起统一执行的制度、标准和规范,确保内控建设贯穿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过程。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认真抓实巩固提升,全力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法律和业务水平,严格依法依规履职,不断开拓创新,继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乡村振兴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三是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将依法治市、法治建设融入乡风文明工作中统一部署、一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