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659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弥勒市信访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07
信息名称
中共弥勒市委书记李健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公告

 

中共弥勒市委书记李健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着力解决一批突出民生诉求,带动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弥勒市认真落实第二批主题教育期间“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市委书记李健将于近期公开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依法有序反映诉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领导

  中共弥勒市委书记  李健

  二、接访时间

  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

  三、接访地点

  弥勒市信访局接访中心

  四、来访须知

  (一)实行预约制度。有信访意愿的群众请自公告之日起至12月11日17:30前与市信访局电话预约,预约时间:08:00—11:30、14:30—17:30,预约电话:0873—6133333。工作人员将于12月12日电话告知参加此次接访的群众,未预约的不得参加此次接访。

  (二)实行候访制度。接到通知参加此次接访的群众来访时,须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市信访局进行登记、排序和候访,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依次序向接访领导反映诉求。

  (三)推选信访代表。群众多人联合反映同一诉求的,请在来访前先推选出信访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其他非代表群众不参加接访。

  (四)真实反映诉求。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一访一诉”,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五)不予受理范围。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案件;市级领导已经接访的案件;有关部门按程序规定正在办理的案件;信访事项经过复查复核终结的案件;对司法判决不满意或诉讼期间的案件。

  (六)依法有序信访。群众在信访过程中要自觉遵守《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依法有序反映诉求。遵守相关纪律,不起哄、不吵闹,对有意破坏工作秩序、无理取闹者将依照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弥勒市委信访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