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950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26
信息名称
关于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线索的公告

 

关于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问题线索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侵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安全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现结合弥勒市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7.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8.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9.虚构医药服务项目;10.故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其它行为。

  (二)参保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1.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3.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4.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5.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三)医保经办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二、举报奖励

  提供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精神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可奖励20万元。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件、来访等渠道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提供问题线索,市医疗保障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保护其合法权利。对征集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对查实的违规违法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理和曝光。

  举报电话:0873—3058089

  网络举报:mlsylbzj@126.com

  邮寄及来访地址:弥勒市行政中心副楼1-18 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科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