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025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弥建党组字〔2021〕33号
发布日期
2022-01-07
信息名称
中共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李冬梅等13位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中共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李冬梅等13位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局属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2021年12月25日研究决定: 

  李冬梅  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飞龙  任城市建设科科长、市市政设施建设中心主任,免去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职务; 

  张凌滔  任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免去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科长、市房管所所长职务; 

  谢永超  任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科长、市房管所所长,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  黎  任办公室副主任; 

  杨  玲  任市城建档案馆副馆长; 

  杨红艳  任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副主任、市标准定额站副站长; 

  孔令骞  免去城市建设科科长、市市政设施建设中心主任职务; 

  白海云  免去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副科长职务; 

  王  静  免去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副科长职务; 

  岳  勇  免去市市政设施建设中心副主任职务; 

  保应谷  免去城市建设科副科长、市市政设施建设中心副主任职务; 

  施江旭  免去城市建设科副科长、市市政设施建设中心副主任职务。 

  请以上同志12月29日前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并到新岗履职。 

 

  中共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