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投资促进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2-13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其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按照要求于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弥勒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弥勒市髯翁西路延长线行政中心附楼01-12,邮箱:ynhhmlzs@163.com,邮编:652399,电话:0873-6222133)。 现将弥勒市投资促进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9年,市投资促进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拓展公开渠道、规范阵地建设,加强信息发布、政策回应解读和政府网站信件回复,不断提高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增强了招商部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1.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支部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好信息公开公示栏、信息简报、新媒体平台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交流贯彻情况、工作成效和工作经验,积极推动招商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提高。

  2.落实规章制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机关事务公开的一项内容。

  3.聚焦工作重心,深化信息公开。认真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根据投资促进工作的实际,重点公开了我局业务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工作明细,并及时公开市投资促进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等内容。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有效提升了工作透明度。

  4.扩大公开渠道,推进公开透明。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建设市投资促进局政务、党务、重要事项公开公示栏,对全局有关通知、人事任免、工作动态等信息做到全面公开。确保招商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19年度及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去除不同渠道发布的相同信息后,共计发布政务信息72条。我局微信公众号已于2019年7月停用,目前为止没有开设新的政务新媒体。

  2.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分别在弥勒政府网站、弥勒手机报、微信公众平台及云南经济日报进行公开。包括“政务公开”“机构概况”、“规范性文件”、“部门动态”、“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经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等内容。用于发布有关信息,不断增强事务公开透明度。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公开我局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及其联系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我局安排了具体负责有关信息梳理的工作人员,并设专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员。同时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订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准确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

  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

  2020年,我局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相关工作。一是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多发布政务信息,鼓励本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市投资促进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