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以下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按照要求于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弥勒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弥勒市髯翁西路延长线行政中心附楼01-09,邮箱:mlzsjbgs@163.com,邮编:652399,电话:0873-6222133)。 现将弥勒市投资促进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21年,市投资促进局不断提高认识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本局公开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按照清单规定的信息名称、内容标准、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在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做好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此外,积极自查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基本信息,积极落实本单位承担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为了让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市投资促进局定期组织学习信息公开政策及规定,全年组织局内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累计培训30人次,切实增强各部门责任意识,提高重视程度,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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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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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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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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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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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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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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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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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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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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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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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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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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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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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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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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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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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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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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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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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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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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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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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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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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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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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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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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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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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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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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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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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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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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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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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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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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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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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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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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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市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提升和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政务公开内容更新频率有待提升。
2022年,市投资促进局将在机制、管理等方面进行强化,在审核、时限等方面加大力度,在保证“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方位提升信息公开度,实现互通共享,最大限度满足不同人群信息公开的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市投资促进局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