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弥勒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弥勒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告时间: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25日。
公告地点:1.弥勒市人民政府网;2.弥勒市规划中心公告栏。
意见反馈:1.在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规划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2.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告期限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通信地址:弥勒市规划展览馆二楼,联系人:王晨瑞,联系电话:0873-6182198。
附件:弥勒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