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690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27
信息名称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弥勒市钱王民清特色小镇建设项目-C区11栋建筑外观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

弥勒市钱王民清特色小镇建设项目-C区11栋建筑外观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及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弥勒市钱王民清特色小镇建设项目-C区11栋建筑外观调整》(第1号)公告,现将《弥勒市钱王民清特色小镇建设项目-C区11栋建筑外观调整》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弥勒市钱王民清特色小镇建设项目-C区11栋建筑外观调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3月7日(星期二)下午14 :30,会议地点拟定于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赵  娇   市规划中心主任

  (二)听证决策发言人

  刘海龙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刘春文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工作人员

  (四)听证代表

  1.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代表

  岳  刚     钱王民清特色小镇建设项目-C区11栋业主

  吴庭飞     钱王民清特色小镇建设项目-C区11栋业主

  邓景华     钱王民清特色小镇建设项目-C区11栋业主

  岳  丽     钱王民清特色小镇建设项目-C区11栋业主

  姜  懿     钱王民清特色小镇建设项目-C区11栋业主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张  莉     莲花社区居民

  黄龙熙     莲花社区居民

  邱富良     钱王民清特色小镇建设项目-C区11栋业主

  陈治平     钱王民清特色小镇建设项目-C区11栋业主

  3. 市人大代表

  杨文强    市人大常委会农环委主任委员

  4.市政协委员

  马贤智    弥勒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5.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李宏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汪春梅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副科长

  6.法律工作者代表

  周  梅    法律顾问

  7.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

  周海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科工作人员

  (五)旁听人

  闫峻铭     福地社区业主

  韩章保     钱王民清特色小镇建设项目-C区11栋业主

  翟彬彬     钱王民清特色小镇建设项目-C区11栋业主

  (六)听证记录人

  张世奇    市规划中心副主任

  王晨瑞    市规划中心副主任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

  (三)有关听证材料将于听证会前以不同方式送达各位听证听证代表。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