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814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水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23
信息名称
弥勒市小水电站“三个主体责任”及“防汛责任”落实情况公示

      

弥勒市小水电站“三个主体责任”及“防汛责任”落实情况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水电站安全监管专题会议纪要》中明确的事项:“装机5万千瓦以上(含5万千瓦)的水电站由能源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装机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由水利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要求,即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单位为弥勒市水务局,由于个别领导岗位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三个主体责任”及“防汛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实名书面反映,公示期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7日,联系电话:0873-6137177。

 

弥勒市水务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