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永宁风电场建设项目(弥勒市境内)临时用地(二期)的
批复信息公示
为规范和严格临时用地管理,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相关要求,我局定期公开临时用地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本次公开永宁风电场建设项目(弥勒市境内)临时用地(二期)的批复,批准面积1.8429公顷。
附件:1.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永宁风电场建设项目(弥勒市境内)临时用地 (二期)的批复
2.临时用地申请表
3.2023-135关于永宁风电场建设项目(弥勒市境内)临时用地(二期)审查意见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