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049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0
信息名称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红河·未来城·天邑项目外立面调整》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红河·未来城·天邑项目外立面调整》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对《红河·未来城·天邑项目外立面调整》举行听证会,2024年3月25日发布了第1号公告,3月28日发布了第2号公告,4月8日在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了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报告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广泛听取各相关部门和群众等各方面意见,故对《红河·未来城·天邑项目外立面调整》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时间:2024年4月8日14时30分。

  (二)听证地点: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1、听证主持人:市规划中心副主任王晨瑞;2、决策发言人:市规划中心工作人员王祥源;3、听证监察员:市司法局治市办工作人员陈霞;4、记录员:市规划中心工作人员邓文丽、杨艳菊;5、听证代表: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代表、社会普通公众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代表、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法律工作者代表、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听证代表共17人;旁听代表3人。听证会应到听证代表共17人,实到听证代表16人,实际出席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2/3以上,符合听证相关规定,满足听证会要求。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听证代表一致同意《红河·未来城·天邑项目外立面调整》,无异议。

  四、决策发言人、熟悉相关事项的专业人员的陈述和答辩

  红河·未来城·天邑项目于2021年12月15日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本项目与周边项目的外立面效果衔接,同时能够让项目内部各地块更加协调统一,将红河·未来城项目打造成弥勒新的标杆项目,主要涉及调整情况如下:1、1栋-9栋屋顶造型调整,2、1栋-9栋外立面材料及颜色调整,3、临街商业外墙造型及材质调整,4、2/3/4/5/9栋顶层层高调整,5、夜景意向效果图调整,6、机动车位调整,7、配套用房调整,8、绿化调整,9、阳台栏板调整,10、空中花园调整,11、指标调整。

  配套用房原报审资料中B8、B10地块合并报审,部分功能设在B8地块,部分功能又设在B10。因分期建设原因,考虑到先期建设天邑(B8)住户的使用需求,所以天邑的配套用房按照规划要求重新计算设置,故而面积和位置同原报规指标有所调整,但不涉及整体建设规模的调整,不改变项目原规划设计条件中的强制性内容。

  会后请业主方认真研究分析与会代表和专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

  听证代表对本次《红河·未来城·天邑项目外立面调整》是否科学合理进行了讨论,与会代表对《红河·未来城·天邑项目外立面调整》表示肯定和认可,没有原则性意见和分歧。

  六、听证会结论

  根据听证会听证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经综合分析和平衡,对《红河·未来城·天邑项目外立面调整》作出以下结论:

  (一)同意方案调整。

  (二)5个工作日出听证报告,完成备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