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038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弥勒市公安局
文号
弥公函〔2023〕92号
发布日期
2024-01-10
信息名称
弥勒市公安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弥勒市公安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65号提案的答复

 

刘建伟委员: 

  你在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优化设置红河水乡钱王门路口交通信号灯通行时长的建议》第065号提案,已转交弥勒市公安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提案工作,并明确责任人和督办领导,实行专人办理。交警大队作为具体的办理部门,多次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相关工作措施。 

  对于你在提案中提到的:“中山路各路口均安装了交通信号灯,该路口交通信号灯通行时长过短(10秒),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车辆通行率,增加了交通拥堵时间。中山路为大部分职工上班、学生上学的主干道,交通信号灯的绿红周期一成不变,影响早晚上下班、学生上下学的通行效率,增加在路上的时间。”做出以下答复: 

  红绿灯配时主要包括两个原则:1.保证行人安全最短时间通行。2.车辆无长时间等待及拥堵。各路口车流、人流不一致,城区交通流量较大区域,若红绿灯通行时间延长,容易导致其他方向车辆拥堵,我局工作人员将通过多次多时段并实际通行等方式进行观察,根据不同时段不同路段实际情况调整优化灯控时间方案。在上下班高峰等时段安排专人查看监控,根据车辆随时调整,调整配时无法满足时安排外勤现场处置。 

  以上办理意见,请你给予理解和支持。感谢你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公安局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