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
方永梅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委、办、局:
经弥勒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方永梅 任弥勒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弥勒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2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