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弥勒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弥勒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18年印发的《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弥政发〔2018〕143号)同时废止。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