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08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8-10
信息名称
解读《弥勒市“十三五”期间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工作方案》

  2018年7月27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弥勒市“十三五”期间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工作方案》(弥政办发〔2018〕91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李克强总理强调,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并对保障人民健康、发展健康产业等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8月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讲话精神,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制定下发《弥勒市“十三五”期间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出台的依据

  以党的十九大和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红河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决定》(云发〔2017〕38号)、《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红发〔2017〕19号)的文件精神和《“健康弥勒2030”规划纲要》要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坚持健康优先、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结合弥勒工作实际,制定下发《弥勒市“十三五”期间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工作方案》。

  三、《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

  按照“降低人过早死亡率,实现居民健康长寿”的总体思路,持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有效控制主要健康危害因素,大幅提高健康服务能力,重点降低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孕产妇、婴儿、5岁以下儿童、5—14岁人群伤害、道路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死亡率及艾滋病病人死亡率,提高我市人均预期寿命。

  四、工作目标和主要指标

  到2020年,我市人均预期寿命力争达到78岁,各项指标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主要指标

2015年

(基线)

年度目标(与2015年相比)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30—70岁人群脑血管疾病死亡率

110.68/10万

185.26/10万

下降1%

下降4%

下降6%

下降8%

30—70岁人群恶性肿瘤死亡率

43.25/10万

94.67/ 10万

下降1%

下降2%

下降3%

下降4%

30—70岁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

50.40/10万

43.25/ 10万

下降1%

下降4%

下降7%

下降10%

30—70岁人群糖尿病死亡率

9.19/10万

8.51/  10万

下降1%

下降3%

下降5%

下降7%

孕产妇死亡率

64.89/10万

0

13.13/ 10万

下降到15/10万   (1例)

下降到0/10万(0例)

下降到0/10万(0例)

婴儿死亡率

6.33‰

6.71‰

4.47‰

下降到5‰

下降到4.5‰

下降到4.0‰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8.6‰

9.39‰

7.09‰

下降到7‰

下降到6.5‰

下降到6.0‰

5—14岁人群伤害死亡率

12.61/10万

12.61/ 10万

15.85/ 10万

下降6%

下降8%

下降10%

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

6.95

5.94

4.5

下降2%

下降4%

下降6%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45 人

39人

28人

下降10%

下降15%

下降20%

艾滋病病人死亡率

3.0%

2.6%

下降5%

下降5%

下降5%

下降5%

  五、主要工作任务

  从卫生与健康领域各项重点工作入手,提出了降低30—70岁人群糖尿病及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降低30—70岁人群恶性肿瘤死亡率、降低30—70岁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5—14岁人群伤害死亡率、降低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率、降低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降低艾滋病病人死亡率、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和强化人才培养11项工作任务。

  六、保障措施

  通过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及强化督查、推动落实等3个方面的措施,确保各项规划任务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