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08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04
信息名称
《弥勒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了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大力改进运输组织水平,加快调整全市运输结构,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43号)文件精神,结合弥勒市实际,于2019年11月22日制定了《弥勒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细则》(弥政办发〔2019〕9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便于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细则》精神,现就工作目标、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市货物运输结构持续优化,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与2017年相比,公路货运量年均增长14%。

  三、主要工作

  为了实现工作目标,《实施细则》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

  (一)公路货运治理行动。一是加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加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健全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杜绝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出厂上路,强化货运源头监管,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二是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健全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货运车辆的行为,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制造标准的改装车辆,加快轻量化挂车推广应用;三是促进道路货运模式新发展。推进物流集散中心建设,有效衔接支撑城乡双向物流配送网络,全面整合小规模货物运输企业和零星单车单户,大力发展新模式新业态。

  (二)多式联运提速行动。一是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积极宣传和引导甩挂运输发展,引导全市具备实力和条件的运输企业积极发展甩挂运输,推进集装化运输以及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物流园区建设;二是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积极建设和参与物流大数据、服务共享平台,打造移动互联网时代综合物流运输。

  (三)城市绿色配送行动。一是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运力调控,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配送需求引导,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通行管理的协同工作机制;二是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B)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30%。

  (四)信息资源整合行动。一是加强多式联运公共信息交换共享。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共享平台建设,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跨系统、跨业务的信息交换共享和业务协同;二是提升物流信息服务水平。提高物流服务智能化、透明化水平;三是加强运输结构调整信息报送和监测分析。做好货物运输运行动态、多式联运发展状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信息监测和报送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统筹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工作机制,按照“一地一策、一企一策”要求,组织编制本地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细则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出台配套政策,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二是落实财政等支持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支持,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给予运费补助。对大力淘汰老旧车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有关企业和人员依照有关政策及时给予经济补偿;三是完善用地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组织编制铁路、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铁路建设方案,保障用地指标;四是加强督导考评和舆论引导。强化考核力度及巩固宣传引导,建立健全动态评估机制,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督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加大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