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269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12
信息名称
解读《弥勒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解读《弥勒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近日,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弥勒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各级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现就《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情况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红河州建成云南绿色发展的增长极、沿边开放的新高地,以“立足红河、融入滇中、弥泸一体、加速发展”为战略思路,以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为主题、以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提升矿业开发水平。全面提高利用效率,保障矿产资源有效供给,推动矿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为弥勒建设成为滇中绿色发展强市、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提供矿产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地质找矿,保障能源资源供应。重点围绕清洁能源、大宗紧缺矿产、多金属矿产、重要非金属等矿产,加大地质找矿力度,实现找矿突破,增加资源量和储备,保障能源资源供应,稳定矿产资源产业链和供应链。

  坚持生态优先,促进矿业绿色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实现,促进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推动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坚持空间管控,优化矿业开发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区域布局要遵从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和约束;国土空间规划要为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着力构建“勘查开发保护区域布局、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布局、勘查开采工作布局、资源合理配置”有机结合的矿业勘查开发新格局。

  坚持技术创新,实现资源高效利用。鼓励矿山企业积极开展矿产资源高效利用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研究和开发,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积极推动先进开发和利用技术、管理经验、信息化技术等方面的深度融合,提高矿业开发自主创新能力。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等部门规章,《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扎实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81号)《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全面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红自然资矿〔2020〕6号)《云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的通知(云自然资矿保〔2020〕281号)《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红河州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和《弥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结合弥勒市实际,编制《规划》。

  四、适用范围

  在弥勒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适用本《规划》;各级政府及其矿产资源管理相关部门,应当执行本《规划》;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根据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统一要求,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