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弥勒市巨人·世纪华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听证会的
公告(第2号)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及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关于举行弥勒市巨人·世纪华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告,现将《弥勒市巨人·世纪华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弥勒市巨人·世纪华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 :30,会议地点拟定于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王晨瑞 市规划中心副主任
(二)听证决策发言人
赵 娇 市规划中心主任
(三)听证监察人
刘春文 市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四)听证代表
1.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代表
赵程峰 巨人·世纪华庭业主
刘思伶 巨人·世纪华庭业主
郭海明 巨人·世纪华庭业主
彭昭然 巨人·世纪华庭业主
马 聪 巨人·世纪华庭业主
李继祥 巨人·世纪华庭业主
张树彬 巨人·世纪华庭业主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付红惠 大树村委会居民
赵学英 大树村委会居民
王 林 大树村委会居民
陈治江 大树村委会居民
3. 市人大代表
殷组云 市人大农环委副主任委员
4.市政协委员
任冬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卫站办公室主任
5.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周飞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
李 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高级工程师
6.法律工作者代表
李胜宣 法律顾问
7.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
周海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科工作人员
(五)旁听人
王 涛 巨人·世纪华庭业主
杨亚琳 巨人·世纪华庭业主
杨 强 巨人·世纪华庭业主
(六)听证记录人
张世奇 市规划中心副主任
张佳顺 市规划中心副主任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
(三)有关听证材料将于听证会前以不同方式送达各位听证听证代表。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