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383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1
信息名称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弥勒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弥勒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的要求,我局决定举行《弥勒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弥勒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2月在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50至6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涉及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事项有关的公民15至2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及其他25至35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者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等方式。现场报名可在2024年1月31日至2月5日的工作时间(8:00-11:30和14:00-17:30)内,到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填报。 

  网上电子邮件报名发送至 mltdly@163.com邮箱。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地址:弥勒市吉山南路175号 

  联系人:王玥 

  联系电话:0873-612512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将于2024年2月7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前7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附件:《弥勒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