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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弥勒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弥勒市安监局
作者: 弥勒市安监局
发布日期: 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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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弥安发〔2018〕9号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

  印发弥勒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弥勒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电子版,请于5月11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佳霖,联系电话(传真):6163505,邮箱:1531618655@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弥勒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安委办〔2017〕35号)、《云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办〔2018〕12号)和《红河州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安〔2018〕8号)要求,结合弥勒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的有力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企业的主体责任。各企业要结合“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工伤预防等相关活动要求,保障经费和人员,统筹推进。一要有制度。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完善台账,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得到落实。二要有培训。把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日常培训工作内容,确保“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同时,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共同安排部署;定期开展岗位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推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冶金、交通、制造等行业领域建设安全体验馆,推进体验式培训。三要有文化。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同时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文化辐射全社会的责任。四要有警示。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生产系列挂图。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高危行业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安全反思活动。五要有标识。设置岗位安全描述、风险公告、警示提示、安全操作规程、职业危害提醒等标识。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大中专院校安全教育要求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结合“平安校园”建设,通过加强校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面向广大师生普及安全常识、教授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从早抓起、从小抓起。一要有授课。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寓教于乐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学校每月开设专题安全教育课不少于1课时,特殊专业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二要有氛围。在校园宣传栏、校园报刊杂志、黑板报、网站和“两微一端”等设立安全专栏;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播放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在走廊、通道、教室、食堂、学生公寓、实习实训场地等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知识,定期更新安全警提示标语。三要有资料。向学校师生发放安全知识资料,在图书馆、活动室和校园网设立安全角,提供安全知识读物和电子资料下载服务。四要有人员。要有专业人员从事校园安全管理和校园安全宣传教育,鼓励和支持具有专业特长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企事业单位人员积极投身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五要有演练。注重师生共同参与,强调教师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学生的逃生能力、自救能力、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组织两次地震、火灾和防踩踏疏散等应急演练。六要有考核。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置能力考核,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测试。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党政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有关要求,提升全体人员安全生产理论水平。一要有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宣传教育和日常培训内容,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家专题讲座和应急逃生演练。二要有氛围。在机关办公区、宣传栏、橱窗、食堂等场所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挂图和宣传画,利用电子屏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提示,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三要有专栏。在机关主管主办的报刊、杂志、政府网站和“两微一端”中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相关行业领域工作举措、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等,鼓励职工开展安全微电影、书画创作。四要有示范。机关单位要带头营造良好的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特别是窗口和服务性单位应充分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的营造。五是有保障。机关单位要明确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部门,明确责任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通过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广大社区群众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有效提升安全社区运行水平。一要有氛围。在社区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在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等经常性播放安全常识和安全提示。二要有人员。从社区居委会、老年协会等选取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专兼职安全宣传员,组织建设安全宣教志愿者队伍。三要有资料。定期编发《社区安全知识手册》等资料,并组织学习,内容涵盖居家出行、用电用气、房屋建筑、装修装饰、气候变化、地震灾害、企业生产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四要有活动。鼓励社区民间文艺爱好者开展安全文艺创作,利用宣传平台,展示安全作品,定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五要有演练。结合实际,每年至少开展1次火灾、地震等安全应急演练。六要建体验馆。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和有关企业要结合实际,规划并建设社区、企业安全体验馆,提高广大群众和职工的安全常识。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各村委会、村民小组要通过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一要有氛围。在村社公共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橱窗,张贴安全宣传画和标语,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知识宣传。二要有载体。利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村文化活动站、学习室、广播等,开设安全宣传专栏,配备安全宣传书籍,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三要有人员。鼓励支持本地党员、干部、企业技术人员和热心村民担任安全宣传员;发挥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等队伍的作用,调动其在工作之余兼任安全宣传员。四要有活动。依托志愿者队伍等定期到农村开展安全宣教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利用农村红白喜事开展宣传活动;定期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定期开展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讲和防灭火应急演练。五要有侧重。摸清底数,重点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1次,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基本安全技能;加强对留守老人、儿童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防灾减灾、防火防盗等安全知识,在村民经常性停留的区域设置警示标语,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一要有资料。编印发放《家庭安全知识手册》。二要有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要与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相结合,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我给爸爸妈妈讲安全”“我把安全带回家”等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教育扩展到每一个家庭;三要有载体。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通过当地电视台制作播出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专题节目、安全公益广告、安全微电影。四要有技能。通过应急演练、知识竞赛等多种渠道面向家庭普及高楼火灾、交通意外、地震等应急安全逃生技能。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及有关部门要通过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一要有氛围。在商场、景区、商业街道、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速公路路口、收费站、服务区,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等重要地段,悬挂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二要有场所。建设安全示范街道、安全文化广场、安全主题公园、安全文化长廊、安全科普体验馆等,开发寓教于乐的安全体验项目。三要有演练。组织商场、影院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防地震、火灾、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四要有公益广告。商场、市场、影院等场所要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五要有载体。社区要建设安全示范街道、广场,商场每天要在不同时段定期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安全常识,营造氛围。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七进”活动组织领导。成立弥勒市“七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安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农科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体广电局、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分管宣传教育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由上述有关部门的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通报情况,促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开展。

  (二)突出主题,重点推进。市“七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确定一个“七进”活动主题,全面推进 “七进”活动组织开展。2018年,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要紧紧围绕“安全法制”这一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七进”活动。

  (三)明确责任分工。

  进企业: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及各相关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社保、卫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

  进学校: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公安、共青团、卫计等相关部门参与;

  进机关: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机关单位具体组织落实;

  进社区: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文明办、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参与,各街道办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进农村:由农科局牵头,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文体广电等相关部门参与,乡镇政府、村委会(居委会)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进家庭: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宣传、文明办、教育、妇联等部门参与,乡镇政府、村委会(居委会)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进公共场所: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宣传、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文体广电、卫计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组织落实。

  (四)加强宣传。发挥媒体作用,组织开展“七进”活动经验宣传,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五)加强考核与督促。市安委办将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纳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有关企业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将“七进”活动列入市人民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有关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考核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中。

  (六)加大投入和保障。加强政策支持、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