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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应急管理信息 第2期

文章来源: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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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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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弥勒市2023年1月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3年1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去年同期2起,事故起数同比上升50%;死亡3人,去年同期2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50%;受伤1人,去年同期2人,受伤人数同比下降50%;直接经济损失0.7001万元,去年同期0.15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增加0.5501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月份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3起,去年同期2起,事故起数同比上升50%;死亡3人,去年同期2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50%;受伤1人,去年同期2人,受伤人数同比下降50%;直接经济损失0.7001万元,去年同期0.15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366.73%,<石锁高速公路2023年1月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去年同期发生未发生事故>。工矿商贸事故:2023年1月和去年同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煤矿事故:2023年1月和去年同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市安委办) 

  【政务要闻】 

  ※弥勒市组织收听收看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  1月11日上午,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相继召开。弥勒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涛,副市长李旭葵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弥勒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内容。 

  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全省、全州先后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非强调:一要坚定不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二要筑牢清晰严密的责任网络。三要大力推动安全关口前移。四要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五要做好春节、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红河州副州长黄碧忠强调:一要认清形势抓落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稳定工作;二要聚焦重点深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打非治违”工作;三要扛牢责任筑防线。 

  全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弥勒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涛会后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要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交通运输、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烟花爆竹、消防等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全面加强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持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针对春节、各级两会等重要时段,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备勤和值班值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应急管理局 卢红利)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涛春节前带队检查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防控工作  近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涛于1月19日带领竹园镇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负责人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查出问题共计3条。刘涛向企业负责人详细询问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同时提出要求:企业要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制定春节期间安全防控工作方案并落实到位,防范事故发生;属地镇政府和应急部门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对于重大隐患要报政府挂牌督办,企业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要加强应急值守,做好事故处置准备工作。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将按照市委领导要求,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急管理局 汪愿信) 

  ※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到西三镇开展“三话六学”农村安全知识第一轮集中宣传活动 近期,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等市级部门与西三镇联动,全州同步开展弥勒市“三话六学”农村安全知识第一轮集中宣传,面对面向村民群众传授“安全知识”,进一步拓宽农村安全知识宣传覆盖面,共同筑牢农村安全屏障。市委宣传部部长黄守良,副市长李静茹、市级有关部门,西三镇干部职工,各村(社区)、布王戈小组的广大干部群众共200余人参加。活动现场以农村道路交通、防震减灾、地质灾害、消防安全、防电信诈骗、农机安全为活动内容,通过应急广播一起学习了安全知识,进行知识问答、安全知识培训、志愿服务活动及文艺展演。现场观众热情高涨,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学到了不少安全知识,在以后的生活中将加强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西三镇)

  【安全生产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深入企业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近日,市应急局成立检查组到云南省弥勒市冶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弥勒润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检查发现14项安全隐患。(应急管理局  向汝洪) 

  ※市交通运输局六举措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为做好2023年春运服务保障,市交通运输局抓实六项措施,全力指导各地抓实今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服务各项工作。一是全面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健全春运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弥勒市春运工作专。通过主动谋划、各司其职,积极担当、协同配合,压紧压实属地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综合运输工作。二是做好客流动态预测。持续加强各运输方式统筹调度,强化客流运行动态监测和分析,及时共享疫情发展态势、天气变化、客流运行、重点客流群体动态、运输组织、重点物资保障等信息和情况,为春运疫情防控、运输服务保障等工作提供决策支持。三是优化公众出行政策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错峰有序出行。通过增加运力投放、加密运输班次、强化城乡衔接、增开定制客运线路、开行包车等方式,提升运输服务和保障能力,畅通返乡返岗人员出行“最后一公里”。四是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有效处置突发疫情。督促落实铁路、公路、水路、邮政快递等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有关防控要求,切实保障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品供应,督促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五是切实强化春运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积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六是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实行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综合运用定期调度、督办转办、一事一协调等工作机制,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 

  截至目前,共出动14车次28人次,检查道路运输企业15家,高速公路服务区3个,乡镇农村公路养护8家,城市客运企业12家,共检查出问题100个,针对各企业整改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复核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将存在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到位。目前,全市春运交通安全有序。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陪同州工信局开展“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近日,州工信局副局长曹成利带领督查检查组,到红河云牧乳业有限公司、红河大自然水业有限公司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过查看安全生产台账资料、现场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企业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制度落实、消防设施配备是否合规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共查出隐患问题8条,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坚决防止安全风险隐患,通过产检查,提高了企业春节前安全防范意识,规范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帅齐) 

  ※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近期,西一镇组织派出所、应急服务中心、综治办、司法所、林水中心等部门在油榨地集市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综合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12人次,发放各类安全宣传资料800余份,群众现场咨询15人次。(西一镇  刘学彬)  

  ※朋普镇开展岁末年初及春节前安全生产综合安全检查 近日,朋普镇主要领导带领镇应急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相关人员开展岁末年初及节前“查隐患、防风险、保安全”综合安全检查活动。检查以客运、烟花爆竹、超市、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液化气经营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检查人员深入企业生产经营现场,查看人员在岗、现场管理、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作业环境等方面情况,指出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作业规程、应急值守、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共检查1个建筑施工企业、7户烟花爆竹零售店、2个客运站、1个高铁站、7个加油站、4个超市、5家液化气销售门市等20余个生产经营单位,发现一般隐患和问题50条。(朋普镇) 

  ※新哨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新哨镇根据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指示要求,全面分析评估本地区各领域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科学制订防范应对措施,结合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开展检查活动5次,检查各领域企业32家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问题58条,限时督促整改完成58条,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新哨镇  李永柱) 

  ※竹园镇对辖区小糖坊经营户启动安全检查活动  近日,竹园镇主要领导带领镇应急服务中心、环监、市场管理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小糖坊开展安全检查。竹园辖区在册小糖坊经营户29户,目前基本开展收榨活动,通过对小糖坊经营场所实地查看、消防器材配备、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资质、电力线路连接等情况检查,发现7个问题隐患,均现场指导整改或限期进行整改,同时与小糖坊业主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并强调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夜间值守等注意事项。(竹园镇  许存贵)

  【防震减灾救灾工作】 

  ※东山镇多举措扎实做好冬季用火用电安全工作  近日,东山镇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冬季用火用电安全工作。一是加大宣传,提升安全意识。由镇应急服务中心牵头,积极开展冬季居民用火用电安全知识宣传,发放安全宣传册100余份,并借助应急广播系统每天早晚各播放用火用电安全提示两遍,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发送安全提示、警示片,降温信息等,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冬季取暖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二是严格排查,全面掌握底数。辖区8个村委会、一个社区包片负责,对辖区群众住所用火用电安全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现场提醒纠正,严防电气故障和一氧化碳引发安全事故。针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加强日常入户排查,特殊时段加强“敲门行动”频次。村组干部包组到户,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织牢服务保障网,抓早抓实,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用火用电安全工作。三是加强值班值守,保障信息通畅。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各村(社区)微型消防站严格按照要求安排人员值守,一旦发生用火用电安全事故,确保能够及时处置。(东山镇  杜培润) 

  ※江边乡开展消防演练 筑牢安全防线  近日,江边乡组织应急、林水、派出所、专职消防队、森林打火队等消防救援力量,以及各村消防安全员、辖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了消防培训演练。现场详细讲解了灭火器、水枪、水带、森林灭火机的正确使用方法,并进行现场示范,参演人员使用灭火器,体验灭火全过程。通过此次演练,进一步提高了我乡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意识,提升了灭火救援战斗力。(江边乡  张保文) 

  【打非治违】 

  ※州应急管理局到弥勒市督导检查烟花爆竹安全  近日,州应急管理局张俊忠副局长带队到弥勒市开展烟花爆竹督导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随机对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抽查,抽查发现安全隐患3条。检查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存在隐患,销售过程中引导消费者合法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要求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和属地乡镇政府要汲取近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加强“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急管理局 汪愿信) 

  ※东山镇开展非法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近日,东山镇人民政府组织东山派出所、东山应急服务中心联合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无证经营、违法存储、产品质量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整治共查处无证经营、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行为4起,收缴违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52件。(东山镇  杜培润) 

  ※州、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对西三镇烟花爆竹销售店销售旺季专项督导检查  近日,州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对西三镇辖区烟花爆竹销售店进行督导检查,本次检查2家烟花爆竹销售店,主要排查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零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下店上宅”、经营证照是否齐全、超量储存等情况。本次督导检查出安全隐患3条,督促烟花爆竹销售店及时整改存在隐患。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有效提高西三镇烟花爆竹销售店经营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保障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西三镇) 

  ※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近日,东风农场社区管委会组织应急服务中心联合东风派出所、东风市场监管所等职能部门开展节前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此次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3家烟花爆竹零售点及农贸市场周边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及违规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等非法违法行为。经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安全及消防隐患8处。要求经营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烟花爆竹存储、经营安全有序。(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简  讯】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近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主要领导对春节假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陈浩) 

  ※东山镇召开2023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暨春节期间防灾减灾工作部署会  近日,东山镇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各办中心所、村委会(社区)负责人召开东山镇2023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暨春节期间防灾减灾工作部署会。(东山镇  杜培润) 

  ※竹园镇召开2023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党政班子专题部署会议  近日,竹园镇召开2023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党政班子专题部署会议,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竹园镇  许存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五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七十七条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第七十八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采取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信息的及时归集、共享、应用和公开,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处罚决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监督管理部门公示系统予以公开曝光,强化对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诚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