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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弥勒市虹溪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 虹溪镇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日期: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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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6001000

  红河州弥勒市虹溪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虹溪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虹溪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财政的职能是财政在政府政治、经济活动中作为经济杠杆或政策工具所具有的特殊功能。财政职能有分配职能、调节职能和监督职能。虹溪财政所负责虹溪镇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管理及收支工作。

  (二)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度,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纪委的大力监督、指导下,在市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适时调整财政政策,加强管理、知难而进、扎实工作,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狠抓各项增收节支,开源节流等措施的落实。在财政预算执行的过程中,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本着“保工资、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合理安排财政资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财税法规,加大培植财源建设力度,壮大地方经济,从而保证了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正常运转所需较低资金的需求。圆满地完成了市财政下达的地方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虹溪镇2022年共有机构数2个,与上年相比未发生变化,两个账套分别是:一个行政、一个事业。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弥勒市虹溪镇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 个,其他事业单位6 个。 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弥勒市虹溪镇人民政府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虹溪镇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6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

  4.弥勒市虹溪镇无其他具体内设机构。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虹溪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虹溪镇2022年末实有人数,72人,上年年末实有人数70人,与上年相比增加2人,增减变动情况为国土中心新入职1人(梁童);政府新入职1人(郑丽君)。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 13辆, 在编实有车辆 13 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虹溪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3,465,830.12元。与上年数28,325,132.22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859,302.10元,下降17.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54,115.82元,占总收入的99.95%,比上年数25,560,892.22元减少2,106,776.40元,下降8.24%;其他收入11,714.30元,占总收入的0.05%,比上年收入2,764,240.00元减少2,752,525.70元,下降99.58%。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系工资变动及乡镇结算补助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部分财政补助资金减少;其他资金收入减少原因系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要求,减少其他资金科目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虹溪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4,764,149.78元,比上年数28,382,431.90元减少3,618,282.12元,下降12.75%。其中:基本支出16,634,674.04元,占总支出的67.17%,比上年数19,307,883.53元减少2,673,209.49元,下降13.85%;项目支出8,129,475.74元,占总支出的32.83%,比上年数9,074,548.37元减少945,072.63元,下降10.41%。主要原因系本年预算执行中追加数少于去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虹溪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34,674.0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547,995.15元,占基本支出的87.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86,678.89元,占基本支出的12.54%,日常人均公用经费不少于2,500.00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虹溪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29,475.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370,000.00元。主要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1.弥财预指〔2022〕317号康园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补助经费50,000.00元;

  2.弥财预指〔2022〕316号龙潭小组蓄水池修建补助经费20,000.00元;

  3.弥财非税指〔2022〕89号文笔村委会乡村振兴补助经费80,000.00元;

  4.弥财预指〔2022〕178号虹溪镇招北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补助经费10,000.00元;

  5.弥财预指〔2022〕276号人居环境提升工作补助经费2,346.15元;

  6.弥财非税指〔2022〕62号乡村振兴补助工作经费76,288.43元;

  7.弥财预指〔2022〕230号虹溪镇密纳村委会工作补助经费10,000.00元;

  8.弥财预指〔2022〕177号虹溪镇白云村委会龙潭村蓄水池修建补助经费10,000.00元;

  9. 弥财发〔2022〕6号2022年综治经费补助经费34,070.00元;

  10.弥财发〔2022〕6号2022年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经费300,000.00元;

  11.弥财行指〔2022〕25号2022年组织专项经费71,450.00元;

  12.弥财行指〔2022〕51号2022年创建宗教示范点项目补助经费80,000.00元;

  13.弥财行指〔2022〕50号省补综治维稳领域重大风险补助经费10,000.00元;

  14. 弥财行指〔2022〕22号2022年综合治理专项资金20,000.00元;

  15.弥财非税指〔2022〕84号2022年“春雷爱心桥”捐资助学补助资金35,000.00元;

  16.弥财社指〔2022〕53号2022年第二批临时救助备用金补助经费100,000.00元;

  17.弥财预指〔2022〕98号新冠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4,833.00元;

  18.弥财预指〔2022〕14号弥勒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1,016.00元;

  19.弥财预指〔2022〕326号2022年云产卷烟特需烟叶生产扶持资金2,920,400.00元;

  20.弥财预指〔2022〕292号烟叶生产收购补助经费418,161.16元;

  21.弥财农指〔2022〕27号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补助经费20,000.00元;

  22.弥财农指〔2021〕9号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脱贫示范村建设)补助资金500,000.00元;

  23.弥财农指〔2022〕49号虹溪镇2022年秸秆青贮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补助资金720,000.00元;

  24.弥财农指〔2022〕77号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第二批)补助资金300,000.00元;

  25.弥财农指〔2021〕9号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000.00元;

  26.弥财农指〔2022〕39号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50,000.00元;

  27.弥财农指〔2022〕61号2022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40,000.00元;

  28.弥财农指〔2022〕31号2022年到户帮扶产业项目补助资金95,700.00元;

  29.弥财发〔2022〕6号2022年第一批森林防火补助经费40,000.00元;

  30.弥财农指〔2022〕32号2022年中央第一批洪涝灾害补助资金2,000.00元;

  31.弥财农指〔2022〕32号2022年中央第一批洪涝灾害补助资金38,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虹溪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58,224.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1%。比上年数25,465,110.65元减少2,406,885.83元,下降9.45%,主要原因系本年预算执行中追加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33,181.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6%。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163,400.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629,820.69元;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0,800.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0,000.00元;组织事务支出372,050.00元;统战事务支出80,000.00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00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7,111.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虹溪镇综治维稳工作;

  5.教育(类)支出3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政府春蕾爱心捐赠资金发放。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64,742.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文广中心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47,129.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5%。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23,543.70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026,0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68,775.16元;就业补助15,000.00元;抚恤支出3,110.25元;残疾人事业支出10,700.00元;临时救助支出100,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4,863.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支出30,000.00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54,530.67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80,332.58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25,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保洁员生活补助发放。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23,778.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22,762.03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16.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0,772,64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2%。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5,538,449.38元;林业和草原支出843,662.84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225,700.00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2,164,834.4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51,484.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支出555,804.10元;消防救援事务支出115,680.00元;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真粗40,000.00元;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4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9,500.00元,支出决算为257,574.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7,832.7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9,741.5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4.84%,接待费全部为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9,741.5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与年初预算相比较,红河州弥勒市虹溪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9,500.00元,支出决算为257,574.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7,832.76元,完成年初预算174,500.00元的96.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741.51元,完成年初预算95,000.00元的94.4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系虹溪镇严格控制支出,原则上保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与上年决算数相比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57,574.27元,比上年数256,839.68元增加734.59元,增长0.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7,832.76元,比上年数161,190.78元增加6,641.98元,增长4.12%,原因系本年下乡出差次数增多加之车辆年久失修,维修保养费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89,741.51元,比上年数95,648.90元减少5,907.39元,下降6.18%,原因系本年度因厉行节俭政策及疫情防控要求,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决算数低于去年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主要用于全镇公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党建、扶贫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虹溪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4,968.09元,毕上年数2,365,178.28元减少690,210.19元,下降29.18%,主要原因系2022年乡镇结算补助资金140,000.00元,较上年数1,380,000.00元减少1,240,0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弥勒市虹溪镇部门资产总额15,781,867.29元,其中,流动资产222,693.79元,固定资产15,559,170.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数30,108,843.4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326,976.2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146.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00平方米,账面原值120,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94平方米,账面原值234,8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原因系2022年因疫情原因,减免半年房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 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781867.29

222693.79

13575529.14

11117059.14

2458470

 

 

 

 

3

1983641.36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1,242.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48,482.8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31,242.8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1及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建议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6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