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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 新哨镇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日期: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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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镇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广播电视、统战、民族宗教、对台、侨务、外事、文秘、督查督办、电子政务、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监管、机关事务、应急管理、政务服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新哨镇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等职责。

  3、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林业和草原利用和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投资促进、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统计、审计、能源开发和管理、通信、电力、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等职责。

  4、承担信访、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见义勇为等职责。

  5、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指导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督查等职责。

  6、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经济经营等服务性工作。

  7、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8、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政、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救济、退役军人事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9、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人居环境、农村危房改造、城镇公用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10、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资源、野生动植物等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农村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利工程、环境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人畜饮水安全、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11、组织编制实施镇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预案演练,承担应对镇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调度指挥和灾情发布有关工作,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承办消防、民政救灾、地质灾害、水旱灾害、草原火灾、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负责安全生产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等服务性工作。

  12、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税务、金融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负责对财政资金实施监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心全力统筹疫情和发展,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全力抓牢疫情防控。建立健全疫情防控“1+N”应急处置机制,压实“摸、排、种、控、防”五大举措,开展“五个摸清”专项行动。做好“双报备、双排查”工作,累计报备、核查各类人员1.2余万人次。加速推进疫苗接种,适种人群实现应种尽种。全力服务项目建设。深入践行项目工作法,千方百计筹措项目资金;深入开展“助企纾困”行动,全力服务好镇内企业发展;全力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弥玉高速、佛城变电站、习岗哨变电站建设有序推进,高质高效保障了弥蒙铁路通车运营。

  2.稳扎稳打抓产业发展,发展优势进一步凸显。第一产业稳中有进。全年完成11.03亿元,同比增长2.6%。全镇农作物种植面积达13.39万亩,粮食、蔬菜、水果均呈发展态势,葡萄、韭黄、红桃、石榴“四个万亩”综合产值达7.58亿元。第二产业稳中向好。全年完成22.25亿元,同比增长2.46%。国能煤电完成600万吨产能核增,河湾水泥厂完成熟料线窑尾改造工程,生产成本进一步得到控制,羚羊能源荣获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省级一等奖并冲入全国50强,红河众信、耀远生物、河湾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发展持续向好。第三产业稳步前行。全年完成10.55亿元,同比增长2.6%。弥勒市红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顺利运营,累计派遣劳动力322人次,云南博康弥勒养生护理院推行中医调理、生态养老的旅居养老模式,累计服务老年人1000余人次,山兴村休闲中心累计接待游客1470余人。

  3.聚焦聚力抓乡村振兴,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家庭医生签约和“两保”减免补助覆盖率100%。认真开展“一月一监测、一月一动态”,不断整治提升人居环境。全力筹备国家卫生镇复审迎检,党员干部和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垃圾转运工作有序运行。全力规划建设美丽乡村。深入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扎实开展村庄规划,年内完成猴街、羊街、新发、朗才、清河5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4.倾心倾力抓生态建设,发展底色进一步深化。林长制工作全面落实。强化巡山护林,镇村组三级林长巡山护林260次,护林员日常巡山护林4千余次。做好图斑整改,调查核实即时监测图斑140个和国家级疑似图斑83个,确认违法图斑18个并完成整改销号。火木龙社区和新发社区成功创建“省级森林乡村”。河(湖)长制工作扎实推进。镇村两级河长巡河查库761次,定期开展清河行动,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省河长办反馈的3个“四乱”图斑[2]完成整改销号。环境保护不断夯实。高质量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扬尘问题整改,生态环保事业不断殷实,绿色发展前景更加广阔。

  5.共建共享抓民生事业,发展成果进一步巩固。惠民政策全面落实。累计发放一次性种粮、耕地地力保护等惠农补贴资金696.98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低保金等补贴救助825.8万元。科教文卫蓬勃发展。科普宣传、农函大培训、全国农民科普素质网络竞赛等工作有序推进。创业就业不断强化。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51个,开展劳动技能培训7期400余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新哨镇财政所

  2.新哨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3.新哨镇应急服务中心

  4.新哨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新哨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新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新哨镇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新哨镇人民政府

  2.新哨镇财政所

  3.新哨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4.新哨镇应急服务中心

  5.新哨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新哨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新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8.新哨镇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有车辆大于车辆编制数原因:有12辆街道清洗清扫车,不占本单位车编制数。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1,329,011.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39,139.01元,占总收入的98.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9,872.15元,占总收入的1.2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310,919.41元,下降12.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90,201.50元,下降11.93%;其他收入减少120,717.91元,下降23.64%,主要原因是绩效奖励、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镇结算补助资金、金锣牧业有限公司土地流转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经费安排的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1,329,011.16元。其中:基本支出18,346,746.32元,占总支出的58.56%;项目支出12,982,264.84元,占总支出的41.4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487,850.85元,下降14.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968,014.03元,下降17.78%;项目支出减少1,519,836.82元,下降10.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0.00%。主要原因分析是绩效奖励、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人大换届选举经费、乡镇结算补助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金锣牧业有限公司土地流转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经费安排的支出减少,彩票公益金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46,746.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87,340.77元,占基本支出的86.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59,405.55元,占基本支出的13.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82,264.8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新哨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补助资金500,000元;动物防疫管理及合作社畜禽养殖管理资金119,500元;新哨镇业务工作经费355,087.84元;2022年综治经费40,000元;2022年组织专项经费76,450元;2022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20,000元;2022年第二批“春蕾爱心桥”捐资助学款资金17,000元;基础调查更新经费15,000元;2022年第二批临时救助补助资金120,000元;新哨镇疫情防控工作经费补助资金80,000元;计划生育专项资金28,800元;计划生育服务村级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经费17,280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500,000元;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经费340,000元;火木龙社区火木龙小组修缮村文物建筑房屋缺口经费20,000元;集镇基础设施建设经费3,043,919元;云产卷烟特需烟叶生产扶持资金80,000元;2022年“两烟”生产经营补助资金225,800元;新哨镇布龙村乡村振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补助经费20,000元;新哨镇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元;2022年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10,000元;2022年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补助经费60,000元;2022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经费18,000元;2022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30,000元;2022年到户帮扶产业项目经费140,000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2,428元;2022年第一批森林防灭火经费40,000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30,000元;2022年彩票公益金项目2,133,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59,792.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22%。与上年相比减少7,067,811.94元,下降21.53%,主要原因是绩效奖励、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人大换届选举经费、乡镇结算补助资金收入安排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50,93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611,502.5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5,459.7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795.6元、资本性支出14,18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元;

  5.教育(类)支出1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00,32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88,938.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86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62,087.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2,008,466.5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31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301.5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8,231.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886,551.4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6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1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000元、资本性支出465,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42,403.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62,252.1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0,151.67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2,692,320.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23,016.5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2,298.8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17,005.6元、资本性支出3,98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65,486.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63,610.4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63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24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6,2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408.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0,408.6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接待费全部为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6,2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408.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0,408.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减幅1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本年和上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减少66,522.49元,下降3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0,342.49元,下降37.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18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本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具体开展内容: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工作情况。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政府日常运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项目推进进村入户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安排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 0 人)。主要用于:我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0批次,接待人次0 人。主要用于:我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6,044.40元,减少1,585,053.08元,下降65.47%,主要原因分析乡镇结算补助资金安排的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执行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部门资产总额25,303,021.06元,其中,流动资产20,125,963.12元,固定资产5,122,598.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4,459.8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0,765.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9,303.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7,7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元;出租房屋1221平方米,账面原值2,628,256.4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79,154.28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303,021.06 

20,125,963.12 

5,122,598.07

2,465,849.

18

1,081,749.05

 

1,574,999.84

 

 

54,459.87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73,243.3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8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74,983.3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501111